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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麟游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5-19 15:12:15

类别:A类

                 签发人:崔宏生

麟市监函〔2025〕26号

樊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细化工作机制”的建议。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建立了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印发了《麟游县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麟游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因基层减负要求,我们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大考核范畴,不再进行单项考核。二是完善应急处置。印发了《麟游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织密网格体系。按照“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局实行三级网格化监管的模式,按照领导包片、业务股室协调、各市场监管所主战的原则,明确每一个网格的监管职责、权限和监管对象,同时要求“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做到监管全方位无死角。四是加强人员力量配备。积极落实“小县制”改革任务,强化镇级综合执法统筹协调作用。2023年我局招录执法人员17名,2024年为7个市场监管所新招录工作人员16名,今年计划招录6名,持续壮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关于“提升监管能力”的建议。一是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按照“任务适度、无缝覆盖、便民利民、相对固定”的原则,对全县食品安全领域1060家市场主体分别由市、县、镇、村(社区)332名干部分层分级包保,把监管队伍建在网格上,把监管责任凝聚在网格里,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包保全覆盖。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在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公示食品经营者的资质、人员健康信息、食品添加剂使用、检查文书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抽检信息380批次。三是实行餐饮“红黑榜”。每季度在县主流媒体发布餐饮单位“红黑榜”,红榜鼓励、黑榜警示,进一步引导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去年以来,共公开红榜餐饮单位30个,黑榜30个,同时,开展“你点我检”“你我同查”活动4期,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四是推行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积极引导40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制作并公示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实现一店一码及“扫码观后厨”的功能。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可以查看操作间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环境卫生状况,将餐饮食品安全“晒”在了消费者的掌心,让消费者吃得更安心、放心。

三、关于“强化源头治理”的建议。一是实施风险分级。我局坚持按照《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办法》确定辖区内食品生产单位风险等级,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按照风险等级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单位风险评定工作,及时进行动态风险调整,并按照风险等级开展日常监管,目前已评定食品生产企业4家、生产加工小作坊88家。每季度末,我局对市场监管所进行督促提醒,对未及时动态更新食品生产单位风险评级的基层所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紧盯节日群众消费特点和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点,全力抓好整治提升。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管理,累计备案登记农村集体聚餐125起;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对学校、养老机构、餐饮单位、农村食品市场、集会和自办宴席等开展了全覆盖全链条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6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9家、校外供餐机构1家、校外托餐机构3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3家、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65家,反馈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聚焦315曝光的社会关注点,成立了“3.15”晚会曝光问题应急处置小分队,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排查商店、超市、餐饮店、母婴店、建材店等经营主体累计335户次。

四、关于“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一是加大抽检力度。结合上年度食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和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年度食品抽检计划,计划食品抽检340批次,你点我检30批次。目前,已开展了74次快检,其中农残检测44次,餐饮具表面洁净度检测29次,罂粟壳检测1次,均未发现问题。二是严格执法办案。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65家,截至目前,快速处置食品安全的消费投诉20起,简易程序办案6起,立案查办食品案件20起,已结案13起,共处罚金9413元,另外7起案件正在办理中。三是开展交叉执法。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食品安全领域交叉执法行动,各业务股室和基层所按照网格化包联机制,组成7个交叉执法小组,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6户,发现案源线索21条,督促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6条。

五、关于“提升责任意识”的建议。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2.0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设食品安全工作专栏,2024年以来,共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等信息152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讲活动6期,组织食品安全常识专题讲座8场次,不断提升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建设。在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信用档案,根据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加分或扣分,最后通过分值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目前4家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均为A级。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开展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源头监管。加强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超市、市场等大型零售场所、宾馆、饭店监管,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餐饮单位监管,严格落实持证经营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大农村食品市场、集会和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监管,坚决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二是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加大食品安全高风险单位、品种和薄弱环节排查和抽检力度,切实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薄弱环节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突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及时受理、查处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宋超    联系电话:0917-796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