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岳宁
麟发改函〔2025〕6号
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国家“两新”政策的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数量日益增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精细化管理已迫在眉睫。为加强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充电桩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麟游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办法》。该办法从规划管理、建设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了规范,目前,该办法已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确保政策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73个,投运91个。二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改造电力设施,统筹规划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同时鼓励支持县内物业管理企业优化服务,支持居民安装自用充电桩设施,抓好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安全巡查。三是严格执行《宝鸡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夜间电网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同时,鼓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通过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升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四是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充电设施巡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私拉电线或占用通道等违规充电行为及时劝阻,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充电桩建设及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居民便捷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秦凤 联系电话:0917-796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