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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政协麟游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4-22 18:12:41

类别:A类

签发人:海建军

麟农水函〔2025〕39号


王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畜牧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监管,畜禽粪污处理初见成效

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从规模场源头减排抓起,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备,推广普及关键技术,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升,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实现了畜牧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一是抓实突出问题整改。针对我县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我局专题研究,坚持每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以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分类管理的方式,把清理整治任务压实到镇、村、户,逐场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问题清单,限时整改销号。二是严把建场准入关。我局协同县生态环境局、自林局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相关规定,对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现场勘查设计,严格审批审核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养殖场建设。三是织密规范管理网。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行划片包干,采取网格化管理,夯实县镇村包抓干部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责任,督促定期深入养殖场户开展检查指导,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台账,实现管理规范化。

二、创新机制,构建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一是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粪肥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收储运营服务,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主体。督促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服务对象资料台账,做到来源、去向全程可追溯。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对提供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清运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参考运距、覆盖面等因素收取服务费和管理费;对种养户提供粪肥还田委托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运输、施撒等情况收取费用。

二是开展源头减量行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引导中小散养户或养殖密集区采用物理或生物除臭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以生猪、肉牛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节水饲喂技术,增加设施装备,创建一批节水示范养殖场。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从源头上遏制畜禽粪污增量。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近年来,我局先后争取中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提升、循环利用和特色发展等项目资金1550万元,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堆粪场、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购置配套粪污处理设备81辆(台),极大地改善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水平及能力。同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利用两年时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该项目总投资5898万元,其中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建成投运后,预计年产有机肥55200吨,基本满足全县畜禽粪污处理需要。

三、加强培训,推广资源化利用新模式

采用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宝鸡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等技术宣传及培训力度,对畜禽养殖场承担主体责任及违法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粪污规范化收集贮存处理方式及台账管理等方面知识进行全面解读,全面提升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按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两符合、三分离、三配套、五到位”的标准,在源头上,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技术,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上,推广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技术,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在末端,推广全量收集还田、水肥(有机肥)一体化、能源化、基质化等技术,提升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以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聚焦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目标,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综合治理,确保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石红柱     联系电话:0917-796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