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类
麟公函〔2024〕11号
签发人:王宏科
杨秀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学校门口上下学期间交通管理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一是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我局交管大队对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了全面检查,认真分析梳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和交通隐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镇头中学和镇头小学门口增设了移动式交通信号灯,在南坊小学门口建设申请式智能交通信号灯,现已开始施工。在辖区其他学校周边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完善了警示指示标志5处,修复人行横道2处、减速带2处。辖区学校周边安装电子警察监控等设备,对学校门口路段交通秩序已进行全覆盖监控,切实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二是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结合辖区校园周边实际交通流量,采取定人、定责、定岗、定时工作模式,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持续推进“护学岗”,全面加强学校周边交通指挥疏导,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借助各类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利用网络新媒体信息平台等方式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等文明行为要求。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活动,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让”、“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守法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各学校对接,建议各中小学校把交通安全常识纳入日常安全教育中,切实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麟游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联系人:王 磊,联系电话:0917-796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