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类
麟公函〔2024〕10号
签发人:王宏科
张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公共场所僵尸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组织民辅警对城区杜阳路、青莲路等重点区域道路两侧长期停放占用公共车位、影响交通及道路通行条件、逾期未报废的“僵尸车”开展摸排清理工作。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道路资源及停放位置妨碍通行,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无号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排查登记,对能够明确车主的车辆,立即通知车主到场,责令其在指定时间内拖移;对长期停放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僵尸车”,拖移至指定停车场,最大限度实现“还利于民”,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共摸排清理长期停放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僵尸车”3辆,联系到车主并责令拖移2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违规长期占用公共场所停车位车辆的监管,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麟游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联系人:王 磊 ,联系电话:0917-796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