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类
麟公函〔2024〕12号
签发人:王宏科
杨忠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麟游县城区交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验收,不断加大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整治城区街道交通秩序,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提升。投资198万元,建成“农村道路风险智能预警研判系统”并投入实战应用,持续加大农村道路违法载人、城区道路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针对城区存在的交通设施不完善、不合理等问题,及时邀请技术单位和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综合研判,重点对城区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设备、宣传标语、警示牌、标线进行巡查检修,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今年共完善宣传标语23处,设置警示牌8处,施划相关标线21处,在南坊小学门口设置申请式信号灯1处,目前正在建设中。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
二是调整勤务模式强化巡查。结合我县交通管理特点,我局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开展落实错时上路、错时查纠、错时执勤,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摆上街面,加强定点检查和路段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点,定人定岗定责,从早7:30分至晚6:30分,不间断对行人乱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随意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改装、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整治,对违停车辆进行现场劝导教育及违法处罚。今年以来累计查处不按规定停放车辆3300余起,提醒驶离5000余辆,货车超载180起,客车超员26起,无证驾驶34起,载客汽车不系安全带646起。
三是多部门联合整治城区秩序。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管大队与县交通局、城管执法大队联合整治东、西大街及服务楼十字路口、桑园街、开发办巷子、官坪路段等区域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乱象,我局交管大队对城区各路段长期占用停车位的黑出租车、僵尸车、无牌车辆及占用人行道的机动车进行清理整顿,确保路面畅通。
四是强化宣传,提高群众交通文明意识。不断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社会面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和警示提示推送等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月月都有122”“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全县大型宣传活动,通过讲授交通安全知识课、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悬挂交通安全提示横幅、制作发布宣传视频等方式,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今年以来,深入企业24次、社区26次、学校34次,乡镇5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充分利用“宝鸡麟游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通稿35篇,恶劣天气路况提示23条,“两公布一提示”信息5条,交通宣传信息21条,曝光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4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信息系统录入数据354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引导群众形成文明的交通习惯。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麟游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917-796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