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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麟游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30 10:12:32

 类  别:B类

麟农函〔2024〕66号

             签发人:海建军 

田慧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健全服务网络、推动麟游苹果产业良性循环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不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出台扶持政策,跟进配套服务,全县苹果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出台产业支持政策。制定出台《麟游县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奖补办法(暂行)》,对现有果园在2023年5月份招引承包的县内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给予生产经营补助。新增承包果园面积在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2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3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兑现面积含招引主体原承包面积)。经验收达到矮砧苹果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第一年补助60%,第二年补助40%。已享受苹果建园补助政策的果园除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且产权明晰的苹果园100亩以上,当年每亩注入启动资金1500元,第二年每亩注入管理资金1000元。以上注入资金均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积累。

二是加强科技队伍培育。以农业实用技术、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全面推广“五位一体”职业农民培育新模式,开设固定、流动、网络和田间四大课堂,分层次对基层干部及农民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选派县级农林专业技术人员80人,组成21个技术服务团队,包镇联村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今年以来,已举办培训145期19350人(次),完成中级高素质农民考核认定60人,培育“苹果技师”40名,培育职业农民160人。建成县镇村三级网格化农产品监管体系平台,农村劳动力技能和科学作务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农业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实施农产品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大力开展绿色、有机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麟游苹果”已认定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创建认证苹果绿色品牌4个、有机品牌2个。坚持举办麟游农特产品进西安、进宝鸡、进高校、进商超等宣传营销活动,打响“麟游苹果”产品品牌。以农业实用技术、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全面推广“五位一体”职业农民培育新模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抢抓乡村振兴的历史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我县苹果产业建设力度,促进我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苹果产业服务网络。将分散经营的果农组织起来,以专业合作社的“大手”拉起果农的“小手”,逐步形成以县为核心,以镇村为纽带,以科技示范户为载体,以农户为基础的县、镇、村、户四级技术服务网络。让外地客商直接进入产地收购,通过合作社统一出售。二是开展麟游苹果品牌创建。着力提升麟游苹果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全力打造优质苹果品牌,引导和支持苹果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持续开展绿色、有机苹果认证,培育一批县域苹果公用品牌,不断提升麟游苹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提升经管水平。常态化开展农技人员入园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苹果专家团队及技术体系平台的服务作用。引导苹果产业经营主体,在装备上发挥科技创新,在生产中破解技术难题,在融资上整合社会力量,在经管上培育专业团队,不断提升苹果产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效益。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杨文,联系电话:0917-796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