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类
签发人:剌建军
麟交函〔2024〕32号
尹瑞锋、邢甫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麟游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通村公路由各镇负责落实日常养护、管理、道路安全及水毁修复等工作,我局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自2022年以来,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22〕16号)文件及《麟游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县财政部门以3:7的比例,给各镇按村级道路每年每公里3000元的养护费用配套落实,县财政每年还给各镇人民政府配套5万元的维修基金用于村组道路日常维修,该文件执行以来每年均足额给各镇配套资金。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路网体系打通河西村毛家沟组到南屋村安子坪组、菜籽沟村加伏组、河西村沟沟组到洪泉村沿河组之间的‘断头路’,进一步完善页岭以北村庄之间的迂回路线”。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会同镇、村相关人员赴现场踏勘。经详细踏勘,以上路线均为当地居民耕作的生产道路,且已铺设砂石。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由于该路线未纳入路网规划,“十四五”期间不能作为交通项目申报,故我局无法将此路线纳入交通项目。后期,我局会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该路线的项目立项,同时也会加强全县路网规划的全面性,不断完善全县公路路网。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监督各镇规范使用村级道路养护经费,督促各镇为养护人员配备工具,建立更规范、更专业、更高效的道路养护机制,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为群众的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田朝华,联系电话:0917-796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