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惠剌科
麟文旅函〔2024〕11号
李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丰富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工作列为镇村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考核重要内容,每季度对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行情况及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一是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研究制订了《麟游县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细则》,针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工作,要求每个行政村须配备1名专(兼)职公共文化设施管护人员(文化管理员),管护人员由村委会选用、镇审核、县文旅局备案,主要吸纳了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村委会与其签订协议,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权利等内容。
二是建强队伍,夯实责任。按照国家公共文化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行“专干制”,7个镇设专干7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护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为全县66个村配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人员66人,设有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辅导培训室,配备阅览器、灯光音响、健身器材。当前,共建有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66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个。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我县将文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额拨付两馆一站及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落实了人均1.3元的购书经费和人均1.2元的文化活动经费;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在利用好中省市每村奖补资金2000元的同时,县财政按照平均每村2000元进行奖补。二是加大扶持政策,确保文化事业繁荣。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文化惠民演出200场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840场次,深入7个镇、66个村、4个社区为广大农村群众送戏、电影下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与省市对接,为我县66个行政村、4个社区配发了锣鼓、电子琴、便携式音响、电脑、电视机、舞蹈服等文化器材,便于各镇村自乐班、社会群体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三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县财政局每年将镇村文化活动经费拨付至镇财政账户。村级开展文化活动后,由村级向镇政府申请经费,实行报账制规定。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加强丰富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一是按照全县基础设施管理细则要求,指导各镇村细化考勤、考核办法,明确基础设施管护人员具体工资发放标准和浮动范围,从制度层面调动管护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开展常态化随访检查,规范各项管理流程及资料。围绕异地搬迁和社区建设,整合设施配置,发挥设施功能。三是加强基层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四是继续加大投入,落实政府购买文化服务项目。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王源,联系电话:0917-796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