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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6-24 15:59:35

类别:B类

签发人:剌建军

麟交函〔2024〕21号

潘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公路排水沟出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查核实,您提出的S311崔木至永寿段和342国道崔木至县城(石古洞段),S311崔木至永寿段由宝鸡市公路局2018年建成通车,交由县公路段日常养护,342国道崔木至县城公路由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建成通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实施,经公路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现已移交县公路段日常养护。对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合理设置公路排水沟出口”的建议我局及时协调县公路管理段做好排水沟优化改造。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闫广成,联系电话:0917-796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