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车爽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宝鸡建设零碳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议》(第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导作用
一是宝鸡市是关中平原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产业基础雄厚,能源化工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将彬长旬麟清洁低碳能化基地、关中能化装备制造服务基地列入省“一区六基地”能源发展格局。二是我委印发的《陕西省“十四五”能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彬长旬麟清洁低碳能化基地,以清洁化、高端化为主攻方向,探索差异化、一体化的资源综合利用新路径,促进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农光互补、地热、氢能等产业,推动彬州、长武、旬邑、麟游协同互补发展,连片打造清洁低碳能化基地。
二、支持宝鸡市能源化工产业发展
一是关于能源产业。宝鸡市尤其是麟游县煤炭资源丰富,是永陇矿区的重要节点,县内拥有郭家河、园子沟、崔木、招贤煤矿等煤矿,年产量约2000万吨左右,是关中地区主要的煤矿产地之一。经我委积极沟通协调,永陇矿区规划环评及总体规划分别于2022年、2023年取得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矿区规划总规模为3000万吨/年,其中新规划李家河、丈八、中宝一号、中宝二号四处井田,新增产能规模1100万吨/年。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国家能源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争取新规划的矿井在具备条件后能够及时取得核准批复。二是关于化工产业。宝鸡市位于汾渭平原,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煤化工产能”、《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关中地区严禁新增煤化工产能”、《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等有关规定,目前宝鸡市新建煤化工项目具有较大政策约束,建议宝鸡市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在经过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规划发展适度规模的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三是关于能耗支持。“十四五”国家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各地区的能耗总量目标与各自经济增速指标挂钩,省级政府向市级下达强度指标,并由各市自行确定能耗总量指标,不再向各市下达能耗总量指标。下一步,对符合产业政策,且满足国家节能降碳标杆水平的新建项目,我委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做好能评审批服务工作。四是关于化工园区。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2022年省工信厅牵头(我委为省化工园区认定组成员单位)组织完成了全省第一批21个化工园区的认定,宝鸡市长青工业园顺利通过认定,目前正在开展全省第二批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建议宝鸡市加强与省工信厅等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按照要求组织有关县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申报,为化工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8日
(联系人:黄其霜 电 话:029-639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