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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麟游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3-11 14:13:23

原文链接: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背景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健康陕西2030”行动计划》精神,聚焦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短板,回应群众对健康管理的迫切需求,2026年麟游县将以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提升慢性病预防控制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慢性病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挑战,创建示范区能将“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落地,推进健康麟游建设。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防治结合”

原则,全面推动和提升麟游县慢性病防控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延长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从而实现减少发病、减轻疾病负担、降低危害、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1.政策保障;2.环境支持;3.专项行动;4.体系整合;5.健康促进;6.全程管理;7.监测评估。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实施阶段(2026年2月—7月)。召开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训会,对各相关单位承担任务进行解读。各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对2024—2026年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提升,确保各项指标高标准达标。

(二)自评整改阶段(2026年8月—10月)。县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各单位慢病综合防控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查漏补缺,督促问题精准整改。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资料数据汇总及责任落实情况,填写自评表,起草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报告、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等,逐级报送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审核。

(三)省市复核阶段(2026年11月—2027年5月)。各相关单位持续完善提升,做好创建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工作任务落实及资料数据汇总。县发改局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要切实保障创建工作各项经费;县人社局要制定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常见慢性病诊疗的医疗保险补偿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县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强化组织协调、督导调研,不定期向工作专班反馈工作情况,积极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