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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9016012022E/2015-00099
发布机构: 麟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5-11-17 00:00:00
名  称: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麟政办发〔2015〕56号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17 00:00:00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金融监管工作,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金融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政府是各类金融相关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责任人,负责镇域各类金融工作风险防范动态监管。

2.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为主,登记注册机关为辅。

3.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谁备案谁负责原则,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谁登记发证谁监管。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做好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信访等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金融监管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县法院:及时依法审理金融案件,对涉及金融领域的案件诉讼情况及审判形势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提示金融风险,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县检察院:强化金融检察,及时依法办理金融案件,尤其是与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金融案件。

县委宣传部:加强对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金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原则,把握好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防止不恰当不准确的新闻宣传、虚假信息对金融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县委维稳办:指导协调相关方面加强对金融监管中各类风险涉稳工作的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管工作,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工信局:做好县属企业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住建局:做好房地产企业及房屋中介机构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水利局:做好水利类企业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农业局:做好农业企业及涉农互助合作组织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典当行、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公司、商贸流通企业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全县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理财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以及未明确主管部门的重点企业单位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相关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对县区主次干道涉嫌非法集资小广告的整治和取缔工作。

县教体局:做好民办院校等教育类社会组织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民办养老机构、未明确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人社局:做好民办职业院校等教育类社会组织、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文广局:做好民办文化艺术机构等社会组织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卫计局:做好民办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国土局:做好矿产企业的非法集资排查和日常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以及高利转贷、洗钱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主管、监管部门做好各类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经解工作。

县金融办: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的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并做好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做好辖内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认定、处置等相关工作。

县域各金融机构:负责对违规违法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进行客户身份核查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负责做好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

县域各保险机构:配合市保监局做好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工作及行业统计及发展规划,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开展情况摸排、日常监管、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规范和引导金融相关市场主体发展,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监管不力,导致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单位要做好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交流等事务。按季度将各经营主体相关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监管等环节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和信息报送县金融办;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防止敏感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

3.加强部门协作。各监管及协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检查及非现场监管工作,积极参与业务监督与风险处置工作,主动研究相关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到监督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强化分析研判。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业务动态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和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对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和预警,全面揭示风险与问题,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准确研判潜在风险,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