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安排意见》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1.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安排意见; 2.麟游...">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安排意见》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1.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安排意见;
2.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集体学法计划。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麟游建设的相关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学习方式
县政府集体学法主要采取会议和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县政府集中学法的组织工作,按年度拟订学法计划,报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各责任单位负责邀请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法制机构的专家和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讲座),并提前做好会议材料及课件的准备工作。
二、学习内容
县政府集体学法的重点: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2.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3.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4.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5.县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参加范围
参加县政府集体学法的范围:县长、副县长,各镇镇长,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一名领导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县政府集体学法。
四、学习要求
(一)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带头参加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学法活动各承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学法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授课老师的邀请、学法材料的准备等各项工作。
(三)参加学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每年撰写1篇以上学法体会或法治建设理论调研文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按规定请假。
(四)将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2
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集体学法计划
场次 |
时间 |
学法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县财政局 |
2 |
4月 |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题讲座 |
县文广局 |
3 |
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4 |
6月 |
电子商务发展专题讲座 |
县供销联社 |
5 |
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县国土局 |
6 |
8月 |
项目策划包装专题讲座 |
县发改局 |
7 |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县司法局 |
8 |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政府办 |
9 |
11月 |
法律考试 |
县法制办 |
注:学习时间为预定时间,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县政府领导认为其他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讲次安排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