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麟游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麟政发〔2015〕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麟游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2015年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日
麟游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15〕16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住要害、攻坚克难、协同配套、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从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之日起予以取消,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部门要主动做好对接落实工作。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督查和跟踪审计,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果,防止变相恢复、弄虚作假。再取消一批制约我县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要严格执行《麟游县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麟监发〔2015〕6号),确保按照县政府发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实施审批。对县级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除确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2016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做好《宝鸡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承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按照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根据国家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向行业协会等组织转移。
(四)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编制并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依托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继续推行“先照后证”,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年内在全县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研究制订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六)积极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自主权,尊重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主体地位,引导职业教育合理设置专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职业教育与科技、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向实践的创业人才队伍。深入推进科技领域体制改革,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研究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强化新闻出版广电监管与服务,研究提出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1.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研究制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举措,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县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试点,研究制定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
2.着力优化政府服务。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群体,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3.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执法体系。
4.优化调整精简机构编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针对县级部门简政放权后的工作实际,重新梳理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并精简机构编制,严控领导职数。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职能,成立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5.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县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要求不相符的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要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鼓励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县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和汇总各级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附件:麟游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麟游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 |||
1 |
全面清理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在原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
县审改办(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9月底前将清理结果上报县政府,12月底前完成。 |
2 |
全面完成县级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取消工作。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 |
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4 |
建立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
县审改办牵头 |
10月底前拟订清单上报县审改办,2016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
5 |
规范县级部门行政审批行为,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6 |
清理规范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7 |
对县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
县审改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 |||
8 |
做好《宝鸡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承接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
县发改局(协调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9 |
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制订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县发改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0 |
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 |
县发改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1 |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县级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
县发改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
12 |
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县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
县发改局牵头 |
全年任务 | |||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 ||||||
13 |
牵头推进全县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 |
县人社局(协调小组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
14 |
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
15 |
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
16 |
探索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
17 |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群体,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
18 |
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
四、深入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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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制定出台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县财政局(协调小组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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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
县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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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 |
县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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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
县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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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指导和督促县级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
县财政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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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编制并公布县级部门和单位收费目录清单。 |
县财政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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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指导和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工作。 |
县财政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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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
县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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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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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制定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实现“一照一码”。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0月底前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12月底前实现“一照一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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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月底前完成 | ||||
29 |
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月底前完成 | ||||
30 |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县一张网”建设。制定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年工作 | ||||
31 |
积极推进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做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情况检查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年工作 | ||||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 |||||||
32 |
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
教体局、工信局、文广局、卫计局、(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
全年工作 | ||||
33 |
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 |
教体局、工信局、文广局、卫计局、分别负责 |
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织核查,10月底前完成 | ||||
34 |
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
教体局、工信局、文广局、卫计局、分别负责 |
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织核查,10月底前完成 | ||||
35 |
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分析研究哪些确需保留,哪些应该取消或下放。再取消下放一批教科文卫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清障搭台。 |
教体局、工信局、文广局、卫计局、分别负责 |
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织核查,10月底前完成 | ||||
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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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县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负责指导督促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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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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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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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督查。 |
县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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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开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工作等专项督查。 |
县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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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对县级部门2014年以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
县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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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抓住典型案例加强督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
县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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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配合各项改革,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
县协调小组法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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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
县协调小组法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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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
县协调小组法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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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根据县级部门机构改革设置情况,重新梳理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并精简机构编制,严控领导职数。 |
县编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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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职能,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推进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
县编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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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对县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 |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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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要求不相符的文件。 |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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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组织领导 | |||
50 |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
2015年全年工作 |
51 |
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
县级各部门 |
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
九、狠抓工作落实 | |||
52 |
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
2015年全年工作 |
53 |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
县协调小组法制组牵头 |
2015年全年工作 |
十、加强督查指导 | |||
54 |
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
2015年全年工作 |
55 |
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
2015年全年工作 |
56 |
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
2015年全年工作 |
57 |
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
2015年全年工作 |
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牵头部门和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单位要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