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麟政办发〔2015〕5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麟游县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麟游县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举措。为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5〕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麟游县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麟游县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举措。为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在基层”的就医新格局,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深化医改总体部署,立足我县实际,遵循医学规律,坚持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医药卫生体制创新为切入点,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就医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县镇一体化和对口帮扶等途径,构建长期稳定的市、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区域外转诊比例。2015年底,在全县医疗机构推进分级诊疗工作;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患者在二级以上医院诊疗,康复期的患者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互认。
二、分级诊疗模式及内容
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照疾病病种类型和病情变化情况进行诊疗或转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适宜治疗的医疗服务模式。
(一)基层首诊。所有参加医保和农合的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因病就诊时,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结合病情,根据诊疗常规选择诊疗方式或按分级诊疗病种指导目录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二)双向转诊。双向转诊要按照医生建议、患者选择、逐级转诊、合理就诊的原则,在全科医学体系内规范有序进行。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患者病情超出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应及时转诊到县级医院,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上、下转诊事宜。急危重症、精神类疾病、术后复诊、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特殊情况的患者和政策规定其他必须定点收住的患者,不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限制。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骨折愈合拆除钢板等)可直接选择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乡镇卫生院实行全科医生负责制,需要转诊患者由全科医生出具《双向技术转诊上转单》,到县级医院、县中医医院就诊。县级医院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主诊医生开具《双向转诊上(下)转单》,全科医学科负责联系上下转诊事宜。
(三)急慢分治。各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乡镇卫生院根据功能定位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具备条件的一级手术的诊疗;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接收三级医院下转和乡镇卫生院上转的病例,提供县内常见病、多发病转诊病例诊疗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等服务,主要负责专科疾病及具备条件的手术的诊疗,对疑难复杂疾病和超出服务能力的患者向上转诊。
(四)上下联动。通过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对口支援等形式,加快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合理分流患者。已经实施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完善专家坐诊等机制,带头做好双向转诊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满足患者持续性医疗服务需求。
其他不受逐级转诊限制的特殊情况为: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长期在外居住、打工的患者,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居民,以及长期居住地与医保统筹地区分离人员等,以上人群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巩固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基础建设,按规定配备医疗设施、设备,提升镇、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应抽调主治以上医生到一体化乡镇卫生院工作,努力做到医疗服务同质化、均等化。加强镇、村医疗机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积极开展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保证每个中心卫生院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分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做好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医学本科生和基层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工作,充实全科医生队伍。
探索县、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双向流通的人才管理新机制,深化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乡镇卫生院新录用人员县招镇用。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收入分配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积极性。
加快我县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步伐,形成村民以家庭为单位与全科医生团队建立契约服务模式,全科医生负责签约村民初诊、分诊和双向转诊协调,并向签约村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探索试行全科医生工作室和首席健康咨询师制度。
(二)明确功能定位。按照麟游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确保双向转诊的连续性、便捷性和安全性。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等级评审评价,制定全县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各医疗机构依据分级诊疗指南制定和公示本院疾病诊疗目录,并结合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转诊。在双向转诊过程中,明确转诊路径,不机械套用,注意各层级、各类型医疗机构的学科特色和专科优势,使患者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治疗。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相应的全科医生,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规范与程序,全面负责所在医疗机构全科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依据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诊疗服务。
(三)加强医疗技术与服务协同。全面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落实县镇人员、业务、财务三统一管理,鼓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选派医务人员下派一体化乡镇卫生院担任挂职干部,帮助乡镇卫生院提升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规范县镇双向转诊程序,促进病人合理就诊。同时,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继续与省、市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鼓励组建医疗集团,鼓励医疗机构之间以技术、管理、服务为纽带,开展集团化合作与协作。
(四)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充分发挥医保差别化支付和新农合双向技术转诊的双重撬动作用,科学确定同一病种在不同级别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合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引导慢性病患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调整住院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就诊患者倾斜。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即执行两级医疗机构差额部分),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下转患者不设基层起付线。未按规定转诊的患者,按照省卫计委、人社厅陕卫体改发〔2015〕127号文件规定下调报销比例,降幅不低于原报销比例的1/3—1/2,医保具体下调比例由市人社局依照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补偿政策确定,新农合补偿按照《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配合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调整新农合报销政策的通知》(宝卫农发〔2015〕480号)文件执行。
探索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促进患者在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流。实行总额预付分类控制管理,合理确定总额控制指标,注重向基层倾斜,对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从宽,对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适度控制,使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指标占有合理比重,促使县级医院主动控制病人流量,积极实施向下转诊。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扩大实行临床路径指导下的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实行定额预算,在单病种路径设定的时限内超支自付、结余归己。2016年前,实行单病种付费病种超过100种,住院病人临床路径管理出径率二级以上医院达到30%。同时,增加医保延伸支付的范围和额度,鼓励患者尽早下转康复治疗,缩短平均住院日,多措并举,缓解患者长期压床和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等一系列问题。
(五)保证基层用药。基层医疗机构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在规定范围内按比例增加基本药物外品种,满足转诊患者用药需求。
(六)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大卫生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切实发挥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及招贤、两亭镇中心卫生院远程会诊信息系统作用,争取省市上级医院能够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加快居民健康卡发行,促进跨区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七)规范双向转诊管理。加强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监管,完善分级诊疗程序,建立转诊考核制度,科学引导上转和下转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能和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涉及一系列体制、机制的转变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分级诊疗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形成主动到基层就诊的良好就医习惯。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的立项投入;财政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保障基层人才培养引进、上级医师派驻等分级诊疗工作所需资金;编制部门要科学核定和落实县级医院、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人社部门要制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定、工资待遇方面向基层倾斜,畅通基层进人渠道;县信息中心要支持配合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制定转诊程序和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物价部门要出台支持全科医生服务的相关价格政策。各部门之间要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合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分级诊疗制度的目的、内容和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健康宝鸡”行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常见病及多发病基层首诊、就近诊治的好处和各种医保政策的相关知识,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政策培训,确保配套政策衔接、措施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由县医改办牵头,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制定分级诊疗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加强跟踪评估、专项督查、定期考核,确保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医疗机构要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认真登记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和审批人,对转出病人逐一登记以备核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上级医院在接收患者住院时, 除特殊、急危重症等患者外,均应告知患者出具下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双向技术转诊上转单》;要严格按照分级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开展转诊服务,对特殊、急危重症等参保参合患者,各级医疗机构要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患者及时安全就医;建立报销结算审核制度,定期审核转诊转院病人的《双向技术转诊上转单》,对无《双向技术转诊上转单》的患者,按规定降低结算报销的医疗费用;要落实违规处罚制度,凡医疗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患者转诊转院义务,致使患者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违反转诊程序,造成患者未按规定享受报销政策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