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麟游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麟政办发〔2015〕4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县教体局等部门制订的《麟游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8月14日麟游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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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麟游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8 00:00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麟游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54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教体局等部门制订的《麟游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814

 

 

麟游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

   

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残联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25号)精神,大力提升我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发改、教育、民政、人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共同支持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为支撑、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初步建立教育与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到2016年全县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接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加强条件保障。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特殊教育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2.提升普及水平。根据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重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设立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镇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兼职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落实特殊教育课程标准,探索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主要措施

1.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义务教育阶段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随班就读。根据我县残疾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情况,确定镇头中学、两亭中学、西街小学、两亭中心小学、崔木中心小学为重点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距重点随班就读学校较远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随班就读。鼓励支持残疾儿童少年到市内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重点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在西街小学设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从2015年秋季起,对未入学残疾儿童进行实名登记,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类别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2.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支持各级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鼓励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全面落实学前三年免费和学前一年补助政策。麟游中学和职业中学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努力使已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继续深造和就业创造条件。加强教育、卫生、残联、体育、文化、社区等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3.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安排资金支持随班就读学校建成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康复、教育工作,将彩票公益金的10%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2015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教班的残疾儿童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执行每年6000元标准。2016年,幼儿园、高中阶段随班就读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学生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每年3000元,并为每位残疾学生每学期一次性补助交通费100元。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把残疾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学前三年和高中免费教育、高中贫困学生资助、中职学生助学金等资助范围。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学校的康复设备进行免费治疗。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发展特殊教育。

4.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陕西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配齐教职工,落实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并在职称评审、年终绩效考核、评优树模等工作中向特殊教育教师给予倾斜。加强特殊教育管理,配备兼职教研员,并把随班就读教师、兼职教研员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采取委派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5.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将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个别教育和康复训练计划,定期进行分析研讨和评估。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教育,使其乐观面对人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随班就读课题研究,发动广大教师在随班就读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努力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开发特殊教育校本教材,按照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和现实生活需要,组织编写校本教材,重点向学生传授生活基本知识,培养他们的基本生活技能,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存能力。完善学校卫生室和康复训练设施,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医疗与康复档案,做好医疗与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学生康复水平。加强与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联系,定期开展家长培训,指导他们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残疾学生的教育工作。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加强普特融合教育。加强与市特殊教育学校交流,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工作水平。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市、县《实施方案》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发展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麟游县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特殊教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制订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利用各类信息化平台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和资助资金,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孤残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特教特办”原则,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并在教师招聘时,向特殊教育倾斜。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辅具配发和残疾学生就业辅导等工作。

3.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特殊教育政策落实作为督导重点,把特殊教育相关指标列入学校“ 316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学生资助等方面的督导检查,提升特殊教育工作水平。

4.强化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特殊教育的新政策、新举措,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参与的特殊教育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