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承接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麟政发〔2015〕13号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和《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宝政办函〔2015〕5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下放到县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55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8项。上述项目中,需要我县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31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项,现将项目目录予以印发。
各部门要抓紧做好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和取消落实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逐项制定承接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承接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审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对象、办理条件、程序和时限等。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1日
附件1: | ||||||
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
序号 | 类别 | 承接 部门 |
承接项目名称 | 设立项目依据 | 承接项目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环保局 |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 | 民政局 | 筹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3 |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20—50万元审批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政发〔2013〕48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4 | 工商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8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5 | 卫生局 | 放射诊疗卫生许可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6 | 公安局 | 受理公民因私出境护照签发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7 | 港澳证件及签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8 | 食药 监局 |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9 | 农业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10 | 质监局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11 | 林业局 | 集体森林资源资产变动审核审批 | 《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试行)(林财字〔1995〕67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12 | 行政许可 | 林业局 | 进入林区直接收购木材许可 |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1991年5月17日陕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13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高火险区内审批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14 |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15 | 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 《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年11月26日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16 | 交通局 |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17 |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18 |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19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除跨行政区域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外 | ||
20 |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1 | 住建局 | 在城市外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2005年铁道部令第20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2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许可 |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7月28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3 | 非行政许可 | 工商局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4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名册备案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98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5 | 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备案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98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6 | 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企业名称简化牌匾备案 | 《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7 | 食药监局 | 保健食品经营审查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8 | 工信局 |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 |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商务部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29 | 人社局 | 重度残疾人参保享受政府补贴审批 |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30 | 集体合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
31 |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 | 市政府《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发〔2014〕46号) |
附件2: | ||||||
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
序号 | 类别 | 原审批部门 | 取消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处理 决定 |
备注 |
1 | 非 行 政 许 可 |
人社局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初级工核定、高级工核准申报 | 陕工改办发[1995]005号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
2 |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工资津贴及退休费调整 | 国办发[1993]85号、陕人社[2006]147号等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 ||
3 |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审批 | 民发[2007]64号、人社部发[2008]42号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 ||
4 |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退休、退职、辞退、休假审核审批 | 人核培发[1995]77号、陕劳社发[2002]75号等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 ||
5 |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 | 《劳动合同法》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 ||
6 | 企业职工退休审核、申报、审批 | 国发[1978]104号、陕劳社发[2000]76号等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 ||
7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宝鸡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 ||
8 | 小额担保贷款审查核发 | 陕财办经[2013]52号 | 取消 | 调整为日常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