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麟政发〔201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征管,全力以赴实现增收目标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围绕推进综合治税,夯实财政收入征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财政收入综合保障机制,形成全方位挖潜增收格局。要健全重点项目前期保障和招商引资奖补机制,着力培育壮大煤炭深加工、物流运输、服务商贸、旅游开发等新兴财源,拓宽增收渠道,夯实增收基础。要紧盯全面实施“营改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把握政策机遇,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收入依法征收到位。要依托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加强非税及政府性基金管理,实行“以票控税(费)、实时监控”,确保财政收入安全、快捷、高效缴库。
二、优化投向,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要认真落实好“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各项惠民政策,保障各项民生重点工程落实。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严格公务卡支出结算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源头管控,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要全面开展存量财政资金自查,加大结余结转、财政专户等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健全相关制度办法,实现“变存量为增量”目标,切实提高统筹使用财力的能力。
三、全力争取,稳定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各镇、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全面启动“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新一轮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及节能环保投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机遇,精心储备,建好专项资金项目库。要加强与省市部门的跟踪对接,积极争取,使更多项目申报列入省市项目库和计划盘子,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要实行严格的项目精细管理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强监督,科学使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各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到位率。要按规定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所有预算单位在预算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要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同时,要按月公开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制定落实债务化解计划,实现政府性债务逐年下降、风险可控。要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审批、盘活运营、处置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依法理财,切实强化财政监管能力
各镇、各部门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充实专业会计人员,建立健全收支审批、内部稽核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做到关键岗位分设、职责权限制衡、权力运行透明。要加大对民生、社保、扶贫、救灾等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要强化审计、监察、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整改落实和问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