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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用办:三举措开展“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4-09 11:28

为进一步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县信用办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社会信用建设的精神及要求,严格落实“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提升信息归集质量,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部署会,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及常见错误规避,明确各成员单位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从而切实增强“双公示”信息归集与报送的责任意识,做到责任到人、细节到位,确保各部门数据及时归集上报,“颗粒归仓”。

规范“双公示”数据报送。遵循“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双公示”数据上报标准,严格执行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的规定,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不良现象,确保“双公示”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双公示”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双公示”相关要求和标准,规范数据报送流程,实行日常检查与月通报制度。针对未按规定报送的单位建立台账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提醒存在问题,要求限时整改,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省级信用示范县复审奠定良好基础。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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