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和举措,倾心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23年被陕西省司法厅通报表彰为全省法律援助质量评查优秀单位。
坚持关口前移,做到便民惠民。建立绿色通道,对涉及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律服务窗口,明确专人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各镇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代办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各村(社区)依托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代办法律援助申请;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申请法律援助。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多件。
坚持严控质量,做到应援优援。狠抓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制度,将法援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补贴发放挂钩,重点推行“三回访”,即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回访、司法所实地走访、局党组年底集中抽访等形式全面掌握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案件办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回访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究整改,切实做到援助一件、群众满意一件。
坚持常态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的宣讲纳入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重点,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厂矿工地、村镇等区域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向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每年组织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30场次,做到法律援助工作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