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何启科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陕(2024)麟游县不动产权第033414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附件:麟游县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查询.pdf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