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委政法委(司法局)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全面初核,现对初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麟游县酒房镇花花庙村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6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麟游县委政法委(司法局)
联 系 人:李金红
电 话:0917-7962155
邮 箱:sxlyzfw@163.com
地 址:麟游县碧城路2号
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