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麟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麟政发〔2019〕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麟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报省商务厅备案审查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麟游县人民政府2019年3月15日
麟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麟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发〔201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麟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报省商务厅备案审查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麟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麟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步伐,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网络通道,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体系,助力脱贫攻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陕商函〔2018〕311号)和《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7〕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整县脱贫摘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典型示范、突出特色、助力脱贫的原则,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打牢农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农村电商供应链,促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电商、供销、邮政、金融、快递、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主体地位。
把握精准,助力扶贫。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副、旅游、民俗、餐饮住宿等特色产业,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村产品上行渠道,加强产销衔接。着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水平,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精准帮扶,更好地助推脱贫攻坚。
因地制宜,协调推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等县情实际出发,充分挖掘贫困村产业、人文、生态等资源潜力,提升推广商业价值,释放农村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规范发展,注重绩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主体责任,注重绩效管理,加大对助力脱贫攻坚、产销衔接成绩突出示范镇、村和企业及个人的奖励和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政策发挥实效。
(三)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示范县带动作用,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在发展农村物流、促进农产品等网络销售、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动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要求,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如下目标:一是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是建设7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36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三是支持鼓励开设网上店铺,扶持5-10家有特色的重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率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电商培训达到3000人次以上;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电商服务保障体系和配套服务更加健全,开创相关产业聚集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二、实施内容
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积极引进有实力的电商服务企业,借势借力引资引智,加强与本地电商企业合作,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镇和行政村服务站点网络,发展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广泛推动电商普及和中高端人才培养,打造农产品上行供应链,培育县域公共品牌和营销推广体系,着力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孵化和精准扶贫支撑服务,探索建立农村电商数据服务和辅助决策环境。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
1.建设麟游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承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创业孵化、线下展示等主要功能,适应未来3-5年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需求。发挥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合理统筹区域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和助农扶贫工作,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发展完善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聘请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公共服务中心,为开展电子商务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对接、货源组织、美工创意、产品包装、活动策划、产品推介、网上开店、物流快递等服务。
积极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增值服务,重点引进产品设计研发、农资农具交易、小微金融贷款、知识产权代理、企业信用服务、法律法规咨询以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服务。
健全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组织管理架构、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协会、学会或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培育行业内生动力、促进行业规范自律。
3.开设麟游农产品O2O体验店
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开设麟游农产品O2O体验店,选取核桃、苹果、蜂蜜、玉米糁、荞麦面等“三品一标”优质特色产品集中展示,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下单、快递到家。鼓励生产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加工企业展示销售产品,对接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开展农产品网络直销、时令农产品预订和农产品礼品服务等创新销售。
4.建设农村电商孵化中心
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农村电商孵化中心,重点面向网商、第三方服务商、农业企业和电商创业带头人进行农村电商孵化,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发展网络产品和服务。
积极对接农村商业银行和各类市场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电商建设,引导市场资金向农产品设计研发、检验检测与认证、农产品交易和供应链体系等薄弱缺失环节进行投资。
5.建立数据报送和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和镇村服务站点数据采集与报送制度;收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村服务站点和电子商务企业交易数据及时上报商务部数据管理系统。全面统计全县电子商务扶贫信息,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电商培训、网上销售和增收脱贫有关情况。
6.打造麟游旅游电子商务服务
依托碑亭、慈善寺、唐井遗址等九成宫文化资源以及革命老区县红色旅游资源等,广泛推进与第三方旅游平台电商和爱国主义教育机构合作,扩大全县旅游资源电子商务。整合现有餐饮民宿、农家休闲、康养健身、影视基地等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吸引周边城市人群到麟游观光旅游、度假休闲。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金融电信企业、各镇政府)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网络
1.建设7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
整合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服务站、供销网点、农村淘宝服务站等资源,配备2-3名工作人员及电脑、桌椅、宽带网络、快递收转货架等基础设施,配套运营服务、产品展示、培训和物流配送等场所。公共服务站主要负责本镇电子商务产业的技术指导、产品整合、人员培训、代运营及物流配送等工作。
2.建设36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
依托各行政村已建农家小卖部、涉农企业、商业门店、便民服务店及合作社等资源,建设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服务。不断完善充值缴费、旅游、电子结算、信息发布、保险及快递代收代发、代购代销代缴、本地生活等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网货下乡最后”和“农产品进城最初”。站点建设过程中,做到统一定位、统一购置设备、统一打造形象、统一规范服务、统一业务培训、统一管理,不断提高站点服务能力。
3.建立镇和农村服务站点台账
设立产品上下行、物流快递收发和便民服务电子台账,培训站长和工作人员平台的操作方法、台账数据记录与报送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数据报送工作。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局、各电信企业、各镇政府)
(三)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改造县级电子商务仓储配送物流中心
建设完善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支持整合县内现有仓储、物流资源,建立统一的可覆盖至镇、村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为配送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车辆运输设备,逐步完善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分拣、包装、配送等功能;整合现有冷调库、气调库和冷藏车等冷链资源,建立完善农产品上行支撑体系。引进更多快递物流公司到我县设立分部或区域分拨配送中心,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行高效的本土快递物流企业,加快推动快递业、邮政企业和干线运输的横向联合、优势互补,合力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2.建设镇、村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站点
充分利用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网点、供销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等现有资源,建设平方米以上的镇、村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站,配备货架、办公桌椅、软件等相关设施设备。逐步完善以县级配送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格体系,推动与电子交易、在线支付协同发展,打通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局、各镇政府)
(四)电商普及和中高端人才培养
1.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各镇政府、涉农流通企业、专合组织和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以及推广应用能力。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主动向相关企业传授电子商务知识。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的培训及引导,发挥团县委、妇联、残联、民政部门等在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的主渠道作用。与知名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依托大专院校以及优秀农村电商企业、国内知名电商专家等开展电商培训,按照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培训、电子商务进阶提升培训、电子商务应用企业高端培训、政府部门人员电商知识培训等不同层次,重点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2.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引进
加大高级电商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高端运营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更多的电商精英来我县创业就业。编制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通过多方式、多手段地引进电子商务各层次人才,重点吸引麟游在外创业人员返乡,缓解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对专业型高端人才的迫切需求。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政府)
(五)农产品上行供应链
1.鼓励农产品研发与创新
整合农业生产企业、农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积极与农业相关研究机构、科研院所联系对接,围绕麟游农特产品开展产品创新与服务的研发,重点开发面向城市主流消费人群、高附加值、适合网销的产品。
2.推广应用涉农标准化体系
围绕麟游农产品结构和产业特色,鼓励农户、农村经纪人、合作社和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国标、行标或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作业。围绕农产品耕作、种植、收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标准宣传和推广使用,支持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开展“三品一标”和SC认证。
3.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依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整合全县现有检验检测相关服务资源,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市场综合竞争力。
4.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
以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对本县内多个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身份标识,实现产品信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对全县网销农产品、产地、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和流通环节统一编码、自动记录、集中存储、查询识别,实现编码电子化、溯源自动化、查询可视化。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各镇政府)
(六)县域公共品牌和营销推广体系
1.建立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根据地理区位、产业特点、人文历史,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建立全县农产品一级公共品牌,面向不同行业建立二级品牌。通过放大宣传麟游自然生态资源、隋唐历史文化、休闲康养理念,形成独有的品牌战略内涵和差异化竞争策略。
2.广泛开展区域品牌营销
综合利用“两微一端”、各大门户网站、特色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期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品牌理念、扩大品牌受众、提升品牌价值。支持本地企业开展品牌建设,鼓励在天猫、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开展品牌化营销,树立自有品牌。
3.整合资源促进区域品牌推广
联合业界知名展览机构,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年会等会议会展,走出去广泛参展。同时,通过县域公共品牌发布会、文化旅游主题活动、农村电商节等线下载体,打造全国关注、全省热点、全网参与的富有九成宫文化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把品牌宣传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特色农产品宣传,提高麟游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局、各镇政府)
(七)促进电商扶贫
编制《麟游县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方案》,探索“电子商务+产业互助组+贫困户”扶贫模式,总结提炼麟游电商扶贫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融资、合作等形式,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产品推介、网络销售、电商服务业等各环节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提高贫困人群稳定收入、扶持贫困人口技能脱贫,通过扶志扶智,给予培训、资金、信息、就业等多方面支持。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邮政局、各镇政府、各金融电信企业)
三、资金安排
(一)投资规模
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400万元。对列入综合示范县范围的项目,一律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和程序择优选择承办单位。
(二)支持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中心、农村服务站点、三级物流网络、供应链体系、品牌营销推广、农村电商培训等工作。其中公共服务中心列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用于农产品上行的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50%。中央财政资金不用于建设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日常工作经费、购买网络流量。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扶持、宣传推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场所租赁、物流配送和分拣中心基础改造(含土建)及基本运行费用和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不能列支的费用支出。
(三)支持重点
1.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购置设施设备和运营维护给予补贴。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县政府设立,第三方机构运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为当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孵化支撑等公益性服务,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促进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与当地对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规范运营,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支持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支持承担项目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对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装饰装修,配置电脑、打印机、显示屏、POS机、扫码枪、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等相关设备,补贴上网费用和对站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等。
享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镇、村服务站点应对从事电商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开放式公共服务。镇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应具有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当地农特产品资源整合、农特产品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应具备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功能,鼓励加载更多便民服务内容。
2.促进农村产品上行
支持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牵头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建设服务农村产品上行的公益性仓储分拣物流运营中心,升级改造镇村快递配送站点,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管理平台,补贴购置车辆等设施设备,开辟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
对建设服务农村的公益性仓储分拣物流运营中心、物流信息数据公共平台、镇村快递配送网点,以及购置专用配送车辆、本地产品物流配送给予补贴。补贴物流车辆每台不超过车辆购置额的30%且每台不超过10万元。该项目支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资金使用原则上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物流支持比例。
整合后的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服务平台应向社会物流快递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针对县镇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正常情况下实现物流配送中心的货件当天可送达(派出)各镇村,偏远镇村3天送达(派出);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主要用于县域公共物流配送中心的网货配送,不得改变用途且3年内不得转让。
3.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
支持政府或企业购置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品控检测等设备,围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SC认证,开展农特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本地网商守法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
对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全县农特产品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培育和打造全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建立当地农产品网销标准,提供农特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相关数据或视频信息,促进当地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完善当地农特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产业链,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促进农特产品网络销售。
4.完善农产品品牌营销服务体系
支持交通便利、人流量大、靠近旅游线路和有实际需求的镇村,由所在镇政府免费提供场地改建成线下体验馆,同时打造网上展示大厅,为当地农特产品开展平台展示与网上销售提供服务。
对线下体验馆的装修给予补贴,线下体验馆突出本地特色集中展示本地农特旅游产品、线上加强宣传推介,加强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信誉度,帮助县域及周边县农特旅游产品及传统品牌企业拓展线上新渠道。
5.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支持对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负责人、服务网点负责人、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驻村第一书记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脱贫攻坚,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农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补贴只用于购买电子商务相关培训服务,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有关支持项目应开放共享。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
培训应遵守相关规定:一是与政府签约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活动的机构须具有相关培训资质和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场地;二是培训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按需要选择相应的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三是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当地政府与培训机构签署的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各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课程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培训活动照片。培训档案作为申请财政补贴的必要依据。
(四)项目资金预算
详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2月)
1.调查摸底,挖掘资源
对全县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物流现状等情况深入调查、摸底汇总,挖掘全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资源,掌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第一手资料。
2.制定方案,规划设计
制定切实可行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方案,配套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和奖励政策措施等,科学规划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
3.参观学习,考察招商
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赴外地考察、调研电商示范县创建工作,学习先进经验。主动与优秀电商集团联系对接,学习先进经验,力争引进优秀电商企业。
4.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县广播电视台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示范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1.推进项目实施
抓好试点,全面推进,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推进项目全面实施。到2019年底,力争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试点镇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试点镇和农村集贸市场区域服务中心。充分挖掘、深度开发我县特色农产品、旅游产品等资源,加大包装、宣传、推介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有效提升我县特色资源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2.开展业务培训
系统的组织开展电商知识讲座和电商创业技能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农村等各行业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能力。
3.强化监督检查
围绕实施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建设和重要工作开展定期督促、检查,促进互动交流。保质量、促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时序要求整体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
1.开展中期评估
对规划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科学合理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2.全面检查和验收
组织相关专家,全面检查和验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4月-2021年6月)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经验,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加强跟踪督查,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对典型企业、典型示范点的宣传推广,为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作机制。县政府为推进责任主体,负责向上申报方案,监督落实方案。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财政资金、人员配置、政策扶持、人才引进培养各方面的组织协调,统筹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综合示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全县干部群众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实战电商高峰论坛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四)强化督查落实
制定并严格执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考评办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督查室、供销联社、工信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督查落实各项计划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定期通报,搞好绩效评估,促进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在省商务厅正式开展绩效评价之前,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开展绩效预评估并提供整改方案。
(五)做好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方案、项目内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全程跟踪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追责,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