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预算的通知麟政发〔2017〕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开源,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细化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融资方式,引导社会有效投资向新兴产业聚焦、向...">
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麟政发〔20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源,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细化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融资方式,引导社会有效投资向新兴产业聚焦、向优势产业集中,大力支持煤炭转化利用、文化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养生、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不断壮大财源,夯实增收基础。健全征管体系,延伸拓宽国税、地税信息融合共享和联合办税服务机制,发挥涉税信息和非税收入两大电子化平台作用,紧盯煤田开发、物流运输、商贸服务、房地产、重点项目、车辆购置等重点领域,管控税源,堵漏清欠,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执行省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年度非税收入计划,拓展征管机制,强化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各项非税及基金收入及时缴库。
二、聚焦重点,全力做好民生保障
各镇、各部门要带头过紧日子,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政府债务管控,聚焦脱贫攻坚,盘活存量资金,继续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投入。全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完善惠农支农政策,持续推进农民增收,确保2017年底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低保线、贫困线“两线合一”,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提升各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让老百姓共享发展成果。
三、抢抓机遇,积极谋划项目争取支持
各镇、各部门要把谋项目、争资金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大事来抓,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加强项目库建设,全力抓好项目储备和包装工作。要严格落实项目“周策划、月收集、季推介”制度,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十三五”规划、资源优势、破解瓶颈和城镇建设,主动履职,积极谋划项目。要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向上汇报衔接,确保更多项目列入中省市项目库和资金盘子,为我县加快发展、追赶超越打好基础。
四、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完整性,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规程》要求,在预决算批复下达20日内,及时、真实、准确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等内容,确保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和新《预算法》要求,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将执收执罚单位工本费、上缴上级分成和开展业务工作等必须的相关支出,统一按规定编入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对故意瞒报、少报收入计划,或执收执罚过程中组织收入不力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支出预算并调减下一年度相关预算支出。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2017年重点实现涉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不高的项目减少或取消预算安排;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进一步精简支付审批流程,适度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财政监管力度,在保障资金支付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资金运行效益。加快建立规范统一的电子化交易平台,认真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政策落实,规范监管程序,突出公平竞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依法理财,切实强化财政监管能力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会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专项审计和财政监督的重点,加大整改处理力度,坚决查处私分、私自采购和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全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会计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会计监督管理水平。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