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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4-16 00:00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2.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信息情况表。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3 月19 日

 

附件1: 

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集资,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根据陕西省金融办、陕西省发改委等十一家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金融发〔2014〕5号)文件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函〔2015〕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全面掌握我县投资担保类公司经营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促进投资担保类公司依法规范运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清理规范范围

1.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交易中心、典当行等需要前置审批的机构;

2.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财富管理、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等不需要前置审批的机构;

3.其它未经登记注册却从事投资、咨询、担保、财富管理业务的非法机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工商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工信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县信用联社副主任

        县农行副行长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石新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侯广平同志兼任。各镇也要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投资担保类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摸清底子(2015年3月底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投资担保类公司逐一走访、全面摸排,详细填写《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信息情况表》,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三份)。

第二阶段:分类处置(2015年4月至5月)

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分六种情况进行处置:一是对规范经营的,由金融办约谈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中心;工信部门约谈典当行、创业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工商部门约谈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其它投资、咨询财富、金融等公司;其它公司分别由相应监管部门约谈。二是对涉嫌超范围经营的,由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财务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对骗取登记的以投资、咨询、担保、管理等名义开办企业,而实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或者变相设立非法金融机构的,经上报宝鸡银监分局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后,由工商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四是对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未从事核准的经营业务,或者因业务量过少经营困难等自行停业或歇业超过6个月,由原发照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五是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的,由县工商局上报宝鸡银监分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整治中介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08〕47号)等法律和文件,进行认定和查处。六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监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巩固成效(2015年6月)

清理规范结束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能,强化监管,巩固工作成效。一是公开承诺,各公司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合法合规经营及不从事理财、吸储等非法业务的承诺;各监管部门也要按职能分工,在各公司张贴经营范围提示。二是加强监控,对利润明显低于企业经营成本的投资担保类公司,由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说明理由,对其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长期重点监控。三是严格广告管理,对无金融业务经营权而发布金融服务广告,以及发布其它虚假违法金融服务广告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滥发、乱贴宣传理财、贷款咨询、信用借款等小广告的公司和个人,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从严处罚。四是灵通信息,投资担保类公司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开展情况报告,重点报告投融资情况及股东资金往来信息,监管部门将投资担保类公司运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送县公安局、县金融办等单位,实现信息共享。五是定期检查,每年要组织开展1—2次投资担保类公司专项检查,对重点监控的公司随时抽查,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以检查促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规范整顿投资担保类公司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经济市场正常秩序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确保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落实到位。各镇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规范整顿的工作安排,制订具体整改方案,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整顿工作,并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于 2015年 7月 1日前 将清理规范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商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此次规范整顿活动涉及投资、担保、典当、资产管理、商务管理等企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投资担保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规范指导。要坚持“以清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提升服务理念,帮助投资担保类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经营模式,进一步强化资本管理,完善治理机制,建立起风险管控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尽快走上依法规范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投资担保行业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投资担保行业市场化运作,形成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附件2:

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照片粘贴处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注册资本


公司批准

单位及文号


批准时间


税务注册

登记号


工商注册

登记号


公司成

立时间


是否年报公示


公司现

有人数


基本账户

开户行


开户银行         


公司主营

业务范围


2014年度

经营收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