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2.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信息情况表。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3 月19 日
附件1:
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集资,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根据陕西省金融办、陕西省发改委等十一家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金融发〔2014〕5号)文件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函〔2015〕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全面掌握我县投资担保类公司经营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促进投资担保类公司依法规范运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清理规范范围
1.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交易中心、典当行等需要前置审批的机构;
2.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财富管理、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等不需要前置审批的机构;
3.其它未经登记注册却从事投资、咨询、担保、财富管理业务的非法机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工商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工信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县信用联社副主任
县农行副行长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石新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侯广平同志兼任。各镇也要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投资担保类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摸清底子(2015年3月底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投资担保类公司逐一走访、全面摸排,详细填写《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信息情况表》,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三份)。
第二阶段:分类处置(2015年4月至5月)
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分六种情况进行处置:一是对规范经营的,由金融办约谈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中心;工信部门约谈典当行、创业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工商部门约谈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其它投资、咨询财富、金融等公司;其它公司分别由相应监管部门约谈。二是对涉嫌超范围经营的,由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财务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对骗取登记的以投资、咨询、担保、管理等名义开办企业,而实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或者变相设立非法金融机构的,经上报宝鸡银监分局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后,由工商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四是对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未从事核准的经营业务,或者因业务量过少经营困难等自行停业或歇业超过6个月,由原发照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五是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的,由县工商局上报宝鸡银监分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整治中介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08〕47号)等法律和文件,进行认定和查处。六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监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巩固成效(2015年6月)
清理规范结束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能,强化监管,巩固工作成效。一是公开承诺,各公司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合法合规经营及不从事理财、吸储等非法业务的承诺;各监管部门也要按职能分工,在各公司张贴经营范围提示。二是加强监控,对利润明显低于企业经营成本的投资担保类公司,由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说明理由,对其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长期重点监控。三是严格广告管理,对无金融业务经营权而发布金融服务广告,以及发布其它虚假违法金融服务广告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滥发、乱贴宣传理财、贷款咨询、信用借款等小广告的公司和个人,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从严处罚。四是灵通信息,投资担保类公司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开展情况报告,重点报告投融资情况及股东资金往来信息,监管部门将投资担保类公司运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送县公安局、县金融办等单位,实现信息共享。五是定期检查,每年要组织开展1—2次投资担保类公司专项检查,对重点监控的公司随时抽查,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以检查促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规范整顿投资担保类公司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经济市场正常秩序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确保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落实到位。各镇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规范整顿的工作安排,制订具体整改方案,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整顿工作,并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于 2015年 7月 1日前 将清理规范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商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此次规范整顿活动涉及投资、担保、典当、资产管理、商务管理等企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投资担保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规范指导。要坚持“以清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提升服务理念,帮助投资担保类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经营模式,进一步强化资本管理,完善治理机制,建立起风险管控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尽快走上依法规范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投资担保行业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投资担保行业市场化运作,形成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附件2:
麟游县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信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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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照片粘贴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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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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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人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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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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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批准 单位及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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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册 登记号 |
工商注册 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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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 立时间 |
是否年报公示 |
公司现 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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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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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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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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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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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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