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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麟游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07 10:35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麟游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白祎

一、制定背景

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要求,对县域内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多发且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区域受威胁的群众实施避险搬迁。

二、文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指导意见》(陕政办函〔2023〕110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切实解决因地质灾害导致群众住房和生命财产安全隐患问题,提升群众生活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是精准搬迁对象。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搬迁区域及对象范围认定和风险等级划分,并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避险搬迁年度项目建议,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待省级联评入库后,下达年度搬迁计划实施。二是科学编制方案。要依据地质灾害风险等级、紧迫程度合理确定搬迁时序。搬迁安置前,各镇政府必须与搬迁群众签订搬迁安置和旧宅基地腾退协议。三是选定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优先安排在已建城镇安置社区安置,其次就近在中心村集中搬迁点安置。坚决杜绝随意确定安置地点的分散安置。四是规范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工程实行统规统建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招标实施。项目工程有统规自建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严格审批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五是全面腾退复垦。由各镇政府负责,严格按照“建新腾旧、即搬即拆”规定组织做好旧宅基地拆除腾退,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六是跟进后续扶持。由各镇政府负责落实村(社区)管护责任,系统做好搬迁户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社区服务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

五、意见分歧处理情况

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意见,无重大意见分歧。

麟游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