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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6012022E/2021-00113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21 09:42:38
名称: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麟政办发〔2021〕1号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1 09:42:38 浏览次数: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麟政办发〔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宝政办发〔202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2号)要求,对应陕西省落实国务院取消的27项行政许可,我市取消8项;对应陕西省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承接1项。为确保取消和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决取消相关许可事项。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县区、各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变相审批。目前已经进入审批流程的,办理程序自动终止。

二、切实做好事项承接。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要尽快承接落实到位,做到审批业务无缝衔接;明确审管责任,加强审管联动,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按照中、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审管分离管理体制的实际,尽快制定落实国家部委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的具体举措,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1.宝鸡市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宝鸡市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宝鸡市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8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地方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许可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将办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含设立、变更、注销)的信息在作出审批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省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据此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2

肥料(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市农业农村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部分肥料产品备案制度,建立网上备案平台,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市场流通的七类肥料产品开展抽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3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县级行政审批局或农业农村(兽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7号)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县级农业农村(兽医)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要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4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取消许可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注意防止以服务之名行审批之实。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5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

取消许可,整合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引导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换领新的乙级资质证书,拓宽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域范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2.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查。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6

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许可后,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压实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商业银行在线核验企业登记注册、相关人员、纳税等信息,并按要求向人民银行及时、全面、准确推送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加大对商业银行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发现相关企业和个人买卖企业银行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实施禁止新开户、暂停非柜面业务等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3.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7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宝鸡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宝鸡海关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实现网上备案,方便企业办事。

2.加强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海关通关数据和相关部门数据对备案信息进行校验核查。

8

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资格许可

宝鸡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取消许可后,宝鸡海关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压实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单位的主体责任,由单位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熏蒸、消毒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疫处理过程加强监督和指导,并出具相关证书。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对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附件2

宝鸡市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

(共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

依据

下放后

审批部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省级商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行政

审批服务局

1.商务部门要严格落实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成品油零售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指定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结合企业诚信经营和风险状况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4.加强成品油零售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成品油零售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已取得相应许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指定部门要将行业监管中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企业信息或者无照经营信息及时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解读链接:《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