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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b2903406/2020-00516
发布机构:麟游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0-06-04 14:14:57
名称: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麟政发〔2020〕8号

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6-04 14:14: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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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麟政发〔202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思路目标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为方向,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大力实施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打造集群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完善流通网络,拓宽销售渠道,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挖掘新潜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县畜牧、苹果、蔬菜、药材四大农业主导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优势主导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绿色发展模式全面推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宝鸡市山区县平均水平;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比实现突破;农村创新创业更加活跃,乡村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农业产业

1.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积极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机深松整地等项目,加强高标准农业田建设,努力打造规模连片现代粮食生产基地。按照“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总要求,加快玉米、小麦、杂粮等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不断提升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粮食作物复种指数,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7.5万吨以上。

2.做强四大主导产业。大力实施“3+X”工程,持续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主导产业向“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区域性专业化经营转变,巩固提升“东部苹果西部菜,中部畜牧+药材”产业结构调整成果。畜牧产业以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为重点,大力推广绿色养殖方式,加快小户经营向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转型,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精心打造肉羊、肉牛、生猪三大产业板块,力争到2025年,全县牛、羊、猪饲养量达到42万头(只)以上。苹果产业按照“规模发展东部、适度培育中北部”的思路,以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引领,带动农户在常丰、崔木、九成宫等3个镇15个村的优生区域大力发展鲜食苹果产业,到2025年建成中东部塬区5万亩优质苹果产业带。蔬菜产业坚持以设施蔬菜为引领,以高山冷凉蔬菜为主导,以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职业农民为支撑,持续扩大专业化菜田生产规模,确保到2025年全县高山冷凉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5.5万亩以上,打造高山蔬菜品牌。中药材产业要推广“政府建平台、平台引企业、企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发展模式,每年建设中药材示范基地3-5个,以点带面、抓点示范,努力实现2025年全县柴胡、黄芪等道地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

3.做优区域特色产业。加强现有核桃园规范管护,抓好低质低产核桃园改造,推动核桃等干杂果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中蜂和林下养殖产业,因地制宜发展西瓜、食用菌、油葵、马铃薯等区域性特色小众产业,构建多元化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建设规范化社区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手工业等乡土产业。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4.做大乡村旅游产业。深挖传统文化优势资源,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以农耕文化、隋唐历史文化和传统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传统村落、历史名胜古迹为形,逐步拓展农业功能,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抓好“一环三带多点”乡村旅游规划实施,发展一批休闲农家、休闲度假农庄和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园,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真正成为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新兴支柱产业。

5.做精农产品加工业。按照“培新、引强、做大”的思路,瞄准农产品加工知名领军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配套保障服务,采取联合办厂、厂房租赁、投资办厂等形式,引进建成畜禽、苹果、蔬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或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力争每个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都有精深加工企业引领带动,加快补齐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产值比偏低等弱项和短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产业大户围绕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包装等环节,就近就地开展农产品初加工,促进商品化处理,提升综合效益。鼓励引导有条件、有实力、有资质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拓展生产范围,增加经营收益。

6.健全乡村流通体系。统筹规划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启动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以县、镇、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积极争取优势农产品储藏营销设施补助项目,加强农产品产区预冷、保鲜、烘干等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直销、连锁营销网络,发展多元化农产品电商流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支持物流、粮食流通、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鼓励民营资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支持大型超市在农产品产区建设直采基地。

7.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突出关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供销社、邮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拓展经营领域,在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8.发展乡村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逐步把5G、物联网、云养殖种植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去,提升我县农业生产水平和效率。依托省市智慧农业大数据中心,及时搜集发布生产需求、市场动态、灾害预警等信息,为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推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建设,建成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的农村经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结构

9.强化县域统筹发展。立足县域经济实际,统筹谋划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镇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持续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人才培训、就业创业、产品营销、金融支持等服务平台。

10.推进镇村联动发展。采取重点扶持、梯次推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小镇创建活动,加强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打造以镇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辐射和带动周边镇村产业发展。引导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立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有积极性、有条件的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

11.巩固产业扶贫成果。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支持贫困村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推行“嵌入式”产业扶贫模式,建立“技术帮扶、风险防控、营销带动、资金扶持、组织保障”五大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医院、学校食堂及农产品加工流通、采购销售企业与贫困村对接,通过定向采购、集中团购等形式,促进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产业化经营试点,鼓励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

(四)搭建多元载体,促进产业深度融合

1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行“户办场、场入社、社联企”模式,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促进多种经营主体紧密融合,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引导龙头企业、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开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产、对接各类经营主体的平台作用,组织引领农户、贫困户参与发展特色产业。

13.搭建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建设,以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产业园、网络平台等为载体,推进全县原料生产、加工物流、休闲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利益联结、多业态发展格局。

14.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鼓励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果沼畜结合、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产地加工、仓储物流、直供直销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镇、产业园区和集中安置社区集中,培育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镇、村(社区)。

(五)坚持绿色兴农,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15.加强资源保护利用。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方针,加强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生物全降解地膜等技术,进一步扩大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规模,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抓好农作物秸秆和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久战,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16.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质。推行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对生产过程投入品的来源、使用规范、包装标识等记录存档。加强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抗生素使用及间隔期、休药期等知识宣传和使用指导,从源头上治理非法添加、滥用乱用等行业乱象。加快农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二维码“双覆盖”步伐,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

17.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创建麟游苹果、麟游高山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和国家、省级名牌产品,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力争每年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1个以上。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业博览会或举办产品宣传推介会、展示展销会,在农产品主销区建立直营店,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六)深化创新创业,激发产业振兴动能

18.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加强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内外知名专家合作,建立创新试验示范站、专家大院、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不断强化现代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全面提高我县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思路,持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等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效、务实、专业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业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支撑。

19.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动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引领带动当地群众发展乡村产业。实施农技服务“特聘计划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切实提高创业技能。

20.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体系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县、镇两级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政策咨询、资产评估等功能为一体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创造有利条件。探索推广适宜我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引导农村集体资产有序规范运行,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积累。持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专业大户流转,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升主导产业发展水平。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转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探索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振兴创新。全面落实省市相关财政支农政策及我县扶持办法,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优先予以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密合作,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灵活运用支农、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农村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发展“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信贷产品,进一步拓展各类抵押担保物范围,有序推进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生产大棚、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农业风险保障水平。

(三)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投资乡村产业开发,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地”资源发展多种生产经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创办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化加工等乡村产业,支持企业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加强工商资本跟踪监管,引导监督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权益。

(四)落实用地保障政策。按照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增加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有效供给。有序开展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土地资源,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

(五)建立人才保障机制。推动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各类人才兴办产业。深化与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依托县职教中心、农宣中心和各镇农民技术学校等阵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全面落实基层农技人员职称评审支持政策和倾斜政策,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农口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创新,将现代农业技术、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领办、创办农业经济实体,示范带动当地群众发展增收致富产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组织实施等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力量不削弱、工作不放松。要强化大局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落实,形成齐心协力、协调一致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整体合力。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镇本部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各项预期目标全面实现。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多为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干实事、做服务,促进全县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民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及时梳理总结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宣传推介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发挥标杆模范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保障。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