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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3.负责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4.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名牌战略,制定并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计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防伪技术推广工作。参加本辖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依法查处无证产品。
   5.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和新产品标准化审查工作。推动产品采标标志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及标准化综合示范工作。负责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负责计量监督与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组织量值传递。负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和计量标准的考核。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依法管理计量检定和计量校准工作。组织实施强制检定工作。依法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
   7.推动企业质量认证工作。对认证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定、校准机构。
   8.负责辖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
   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9.监督管理相关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
   10.承担政府“打假办”日常工作和同级政府及市局的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3个股(室):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技术机构人事档案、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及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党的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2.质量标准计量股
   负责本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贯彻执行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审理及移送的具体事宜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本机关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打假办”的日常工作。依法组织落实辖区内的产品质量抽查、统检、定期检验和专项抽查工作,并负责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和整改工作。组织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仿伪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工作。参加本辖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依法查处无证产品。推动企业质量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和新产品标准化审查工作。推动产品采标及采标标志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及标准化综合示范工作。负责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推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组织量值传递。负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和计量标准的考核。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依法管理计量检定和计量校准工作。组织实施强制检定工作。依法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3.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宣传贯彻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上述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二)稽查队
   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单独设立稽查队,在局机关加挂稽查队的牌子。
   (三)党组织及纪检员
   1.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
   2.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不设立专职纪检员,由一名副局长兼任。

三、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8名,局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四、 直属事业机构
   (一)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后勤编制1名,划转到事业后勤编制的现在职在员工资由财政负担。
   (二)技术机构
   设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检验所

五、工作电话:0917—796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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