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麟游新闻
专题报道
领导视察
·常丰乡 ·崔木镇
·河西乡 ·丈八乡
·桑树塬乡 ·九成宫镇
·招贤镇 ·两亭镇
·天堂镇 ·酒房乡
 
  您当前的位置是:机构设置 --> 政府各部门 --> 环保局

◎政府办 ◎发展计划局 ◎财政局 ◎审计局
◎民政局 ◎粮食局 ◎卫生局 ◎建设局
◎公安局 ◎工商局 ◎交通局 ◎监察局
◎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计生局 ◎林业局 ◎畜产局
◎农业局 ◎水利局 ◎统计局 ◎司法局
◎文教局 ◎扶贫办 ◎广播电视局 ◎旅游办
◎科技局 ◎国土局 ◎气象局 ◎国税局
◎地税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力局 ◎环保局
◎药监局 ◎烟草局 ◎邮政局  

☆环保局

一、分管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草拟全县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拟定全县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并组织实施。
   (3)监督管理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电磁辐射、光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全县自然保护区;监督和稽查确定在我县范围内的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对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治理依法实施管理。
   (5)指导和协调解决各乡镇和各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6)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和环保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7)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8)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阶段性措施,监督和管理烟尘控制区内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
   (9)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受市环保局委托,负责管理和监督驻县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县属以下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全县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科技攻关;组织县级环境科技成果鉴定、评奖和交流、推广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10)负责开展国内、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和外资引进工作。
   (11)负责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2)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电话: 0917——7963344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入口
版权所有: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麟游县西大街8号
电 话: 0917-7962189  E-mail:Fs-liujialin@163.com
技术支持: 宝鸡市信息中心 宝鸡市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