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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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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县科技局是县政府直属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5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会同财政部门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各类科技基金和其它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
5、研究拟定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6、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7、研究全县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建议。
8、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配套政策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牵头全县科学普及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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