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麟游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麟游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4-27 09:31

原文链接: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麟游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麟游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县谷穗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县发改局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讨论,结合县谷穗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实际,对《麟游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保管费用标准提出修改建议,经过多次充分协调,并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意见,对本管理办法中储备粮保管费用标准进行修订。

二、工作目标

为了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为了加强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粮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达到管住管好、保质保值的目的。

三、主要内容

(一)《麟游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1.总则:主要对县级储备粮管理总体要求进行了明确,规范相关单位具体职责。

2.存储管理:明确承储企业以及代储企业的资格认定条件,对县级储备粮和成品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质量、安全做了详细说明。

3.费用管理:规范县级储备粮轮换费用使用管理,修订保管费用补贴执行标准。

4.轮换管理:规范原粮及成品粮轮换时间、轮换程序、轮换方式和验收程序。

5.储备粮动用: 规范县级储备粮的应急动用程序、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及补库程序。

6.监督检查:规范相关单位在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数量、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职能。

7.责任追究:明确工作人员及承储企业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行为表现和处罚措施。

8.附则:明确本办法实施时间,同时废止原办法。

(二)《麟游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

1.总则:规范了县级储备粮的轮换管理、相关单位和承储企业的具体职责。

2.储存年限和品质控制: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的储存年限和品质鉴定。

3.轮换计划:明确了轮换计划的编报程序和审批程序。

4.轮换实施:明确了相关单位和承储企业职能职责,细化了实施县级储备粮轮换的具体形式和程序。

5.轮换费用和信贷:明确了轮换费用的审批程序,承储企业实施信贷程序及轮换费用的使用范畴。

6.监督管理:明确由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对承储企业储备粮轮换实行监督管理,采取奖励激励和惩处机制,确保我县县级储备粮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7.附则:明确了本办法解释权和生效期,明确了“突发应急事件”的定义。

同时,《麟游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小麦宜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