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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来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10-13 17:39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职责: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定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综合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文创卫)、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普法、统战、宣传、信息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各类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中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各项经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系统会计核算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统筹全系统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202

负责人:郑旭冬

2.综合股

机构职责:负责项目谋划及建设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麟游县行政区划图;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爱心超市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春节慰问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3908

负责人:谢思源

3.养老服务股

机构职责: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制度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质量强县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252

负责人:赵玲丽

4.社会事务股

机构职责:负责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县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县殡葬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公益性、经营性公墓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工作;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业务;指导开展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协助县委社会工作部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县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961

负责人:杨懿叶

5.拥军优抚股

机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统筹全县“八一”慰问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3159

负责人:石璐莹

6.权益保障股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中省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0917-7960828

负责人:李建红

二、所属单位

1.麟游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单位职责:负责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标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大病救助。

联系电话:0917-7960262

负责人:王谏甫

2.麟游县中心敬老院

单位职责:主要承担全县老年人、残疾未满16周岁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农村自愿入住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社会代养。

联系电话:0917-7910830

负责人:刘卫军

3.麟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职责:指导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宣传退役军人政策,发现推广先进典型;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协调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有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联系电话:0917-7963159

负责人:郑旭冬

4.麟游县社会救助站(县婚姻登记处)

单位职责: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联系电话:0917-7960249

负责人:李义群

5.麟游县两亭敬老院

单位职责:发挥区域敬老院的养老服务功能,承担我县西半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改善特困老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升全县五保供养工作整体水平。

联系电话:0917-7810293

负责人:曹亮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