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出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机要保密、公安史志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科学技术、公安信息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保障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局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局机关信息通信设备。
联系电话:0917-7960451
负责人:雷将利
2.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挥协调全县刑侦工作。负责侦破刑事案件和需跨县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负责对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追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毒品案件的侦破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及毒品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下设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主要负责县内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组织经办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及办理《刑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联系电话:0917-7960336
负责人:任国平
3.机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加挂在刑事侦查大队)
机构职责:负责收集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承办由公安部规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联系电话:0917-7960336
负责人:任国平
4.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加挂在刑事侦查大队)
职责:负责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负责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336
负责人:任国平
5.交通管理大队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现场勘查、案件侦查、事故调处;做好授权范围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境内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理任务;参与道路建设中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联系电话:0917-7962102
负责人:文建明
6.治安管理大队
机构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和反恐怖工作,指导、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负责和指导派出所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负责和协调派出所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及紧急治安事件的处置;依法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重点抓好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治安混乱地区进行治理。
联系电话:0917-7960454
负责人:荆乐
7.巡逻警察大队
机构职责:负责辖区内巡逻防控工作,严密社会面管控。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劝解、制止正在发生的民事纠纷;对正在肇事的精神病患者、酗酒者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护秩序,抢救伤员和财物;参加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帮助、救助遇到困难的群众。
联系电话:0917-7962665
负责人:杨勇
8.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出入境管理大队)
机构职责: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本县公民出国境工作,外国人进入本辖区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县公安外事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5126
负责人:李小锋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
机构职责:负责指导全局党建工作、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公安局所、队、室的领导干部;承办县公安局管理权限内的机构编制,公安人事、优抚表彰、警衔、宣传、教育训练、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拟订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3830
责任人:雷将利
2.纪检监察室
机构职责: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县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局的违纪案件调查、财务经费进行审计和财务监督。
联系电话:0917-7963830
责任人:李小锋
3.法制室
机构职责: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局办理各类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管理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手续;负责办理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和进行法律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受理和解决公民对公安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做好案件的立案、督办、查处、审核和报告等工作;开展信访工作理论调研和信息交流活动;负责公安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
联系电话:0917-7960466
负责人:剌世文
4.警务保障室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外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全局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财务、武器、装备、被装、水电、公房、公物、办公用品管理、维护和卫生环境;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基础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公务接待的安排筹备工作;承担全局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3839
负责人:袁继龙
5.森林派出所
机构职责:主要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侦办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联系电话:0917-7962236
负责人:崔晓晖
三、监管机构
1.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机构职责:根据《看守所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职责,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罪犯进行羁押、看守管理,确保监所安全;押送罪犯投送监狱;负责依法接收、管理、教育和处理公安机关送交的行政拘留人员;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464
负责人:肖文柱
四、派出机构
1.名称:城关派出所
职责: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户口和实有人口;负责对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民用枪支管理和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对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负责收集情报信息、掌握敌社情动态,发现犯罪,预防犯罪,预防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办理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已被查明的刑事案件,保护重大案件现场;调解行政案件和民事纠纷;组织指导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接待受理公民报警求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139
负责人:苏怀亮
2.崔木派出所
职责: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户口和实有人口;负责对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民用枪支管理和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对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负责收集情报信息、掌握敌社情动态,发现犯罪,预防犯罪,预防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办理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已被查明的刑事案件,保护重大案件现场;调解行政案件和民事纠纷;组织指导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接待受理公民报警求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7305
负责人:周晓军
3.招贤派出所
职责: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户口和实有人口;负责对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民用枪支管理和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对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负责收集情报信息、掌握敌社情动态,发现犯罪,预防犯罪,预防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办理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已被查明的刑事案件,保护重大案件现场;调解行政案件和民事纠纷;组织指导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接待受理公民报警求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9317
负责人:肖文龙
4.两亭派出所
职责: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户口和实有人口;负责对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民用枪支管理和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对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负责收集情报信息、掌握敌社情动态,发现犯罪,预防犯罪,预防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办理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已被查明的刑事案件,保护重大案件现场;调解行政案件和民事纠纷;组织指导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接待受理公民报警求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0011
负责人: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