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8〕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麟游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8〕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麟游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9月24日
麟游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加快交通强县建设,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33号)要求,围绕我县“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政策引领,强化资金支撑,深化关键改革的要求,“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加快补齐短板。重点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实现“由线成网、由窄变宽、由通到畅”的公路体系,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机制,提升农村公路畅通水平和安全条件,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构建路网结构优化、体制机制顺畅、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优美、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促进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通过三年(2018—2020年)努力,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目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建好”农村公路。实现建制村及自然村100%通畅水泥路;农村公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安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沿线景观建设逐步提升。
——“管好”农村公路。县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县镇村三级管养机构和议事机制健全并稳定运行,日常养护和机构运转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并足额落实到位;路政管理全覆盖,路域环境整治效果明显。
——“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日常养护管理规范,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
——“运营好”农村公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县城20公里范围内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达到50%;基本实现全县农村物流网点县、镇、村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好农村路
1.实施通村公路网化工程。加快实施农村公路进村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实施通村通组项目434.43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及自然村全部通畅水泥路,全面完成交通扶贫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农材公路延伸和联网建设,不断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到2020年新修改造二级公路3条56.6公里,改造三级公路7条109.5公里、新修通村水泥路33条173.9公里,改造断头路4条39公里。(县交通局负责,县发改局、财政局、各镇政府配合)
2.实施品质提升工程。各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多方筹措建设资金。2018年实施农村公路“油返砂”工程,改造村道8条8.1公里,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31条101.1公里,修复破损路面和完善排水、路肩、错车道、交叉路口等设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通村公路提升改造,路面宽度不低于,路基宽度不低于,且路面病害得到有效处置,安防、排水设施建设到位、运行良好;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增设港湾式停靠站,在新改建道路时将客运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持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全面提升公路服务能力。(县交通局负责)
3.实施沿线绿化美化工程。以乡村振兴战略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为契机,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貌,因地制宜,植树补绿,栽花种草,绿化美化农村公路264.49公里,改善农村公路环境。(县林业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4.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全省农村公路实施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0公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工程,重点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重点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禁令标志等,整治和消除县乡公路安全隐患和村道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县交通局负责)
5.实施桥涵配套和危桥改造工程。坚持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排查摸底,完善农村公路危桥项目库,加快改造现有通客车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到2020年新改建桥梁32座1158延米,改造四、五类危桥4座,实现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县交通局负责)
(二)全面管好农村路
1.强化制度管理,落实管养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和交通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县乡公路县管养,村组公路镇管村养”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制定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明确相关部门、镇和村委会农村公路管理职责,保障建管养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大力推行村道管养“路长制”,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路长,落实村道管养主体责任。(各镇政府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2.健全管理机制,做好资金保障。要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协调机制,指导并监督相关部门、镇、村委会履职尽责;健全县、镇、村级管理机制,完善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机制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2020年,县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县、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全额落实到位。(县交通局负责,县财政局、各镇政府配合)
3.规范路政执法,维护路产路权。加强路政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推广县级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健全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条款,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农村公路路政事案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路政、运政、交警定期和不定期上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破坏、损坏、非法占用、非法利用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全面形成农村公路保护合力。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县乡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各镇政府配合)
(三)全面护好农村路
1.强化财政保障,落实养护资金。按照宝政办发〔2017〕77号文件中规定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标准,从2018年起按照市、县财政3:7分担比例,落实县级财政日常养护配套资金,县、乡、村道日常养护费每年每公里分别达到14000元、7000元和2000元标准,且根据养管里程、人员、物价上涨等因素建立稳定的养护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负责,县交通局、统计局配合)
2.完善养护标准,提高养护质量。健全完善村道养护标准,建立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评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细化考核指标和评比奖惩标准。按照“有路必养”的原则,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注重预防性养护,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保持逐年上升,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保障。(各镇政府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3.深化养护改革,实现提质增效。以提升养护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因路施策,科学选择农村公路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巩固县乡公路现有养护模式,加强养护道班建设,加大养护机械设备投入,提高机械化养护水平,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效率,对于通村公路日常保洁,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户负责通村公路养护,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和市场化。(县交通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路
1.完善农村客运体系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巩固提升通村客运,强力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到2020年县域20公里范围内的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率达到50%;县域20里以外推广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采用周末车、赶集车、电话预约等运营模式,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鼓励新投放城乡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规范镇五级站运营管理,到2020年前建成官坪新区客运站和丈八客运站,确保车进站,人归点,规范运营秩序。(县交通局负责,县财政局、工信局、各镇政府配合)
2.加快农村物流网络化建设。强力推进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运输组织、运力结构、城乡配送等重点方面整合农村物流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公开真实发布和交换;加快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设施建设,整合交通、工信、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资源,通过改建镇综合服务站或引导农村商店、超市加盟,实现县、镇、村物流网点全覆盖;积极推广零担货运、邮政快递、电商、客运班车小件代运等农村物流运营模式,鼓励农村物流运用专业化、标准化的环保车型,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县交通局负责,县工信局、邮政局配合)
3.强化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公路运营安全管理,定期对司乘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做好痕迹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联合审核公交线路和通村班线,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规则进行审核;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加强劝导站值守人员监督管理,全力预防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安监局、各镇政府配合)
4.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农村客运公交亏损补偿机制,使农村客运公交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使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均等化的交通运输服务;对公交化运营的新能源车辆购置,按中省市有关补贴政策,落实县级财政补贴。(县财政局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三、争先创优,示范引领,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1.扎实开展“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围绕“县县要有示范镇,镇镇要有示范村”的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完善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县政府每年考核确定一批示范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的建设。(县交通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2.明确创建计划,落实奖励政策。从2018年到2020年力争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3个、示范村7个,全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对创建的“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县财政将以奖代补给予资金补助。(县交通局负责,县财政局、各镇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交通、财政、人社、公安、发改、农业、国土、住建、审计、林业、工信、水利、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日常事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进行抽检、总结。各镇政府是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开展。
2.加大财政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 、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将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县交通局及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项目和资金,完善“以奖代补”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社会捐助等方式,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养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发掘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特别是要在主流媒体做好宣传推广,营造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
4.强化考核,奖优罚劣。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监督考核力度,县交通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县考核办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及时跟进督办,对工作不力的镇和部门领导进行督办和问责;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挂钩的奖惩机制;各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