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麟政办发〔2017〕82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麟游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7日麟游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7〕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麟游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麟游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减少和预防农用车辆违法违章造成交通事故,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以预防和遏制因农用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对农用车、摩托车进行严管严治,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1.农用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
2.无牌无证农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
3.客运车辆超速、超员;
4.货运车辆超速、超载;拉运货物未使用篷布遮盖,随意抛撒货物等;
5.酒后驾驶农用车和摩托车;
6.驾驶拼装、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用车和摩托车上路行驶。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大力改善交通通行条件。各镇要安排专人逐条排查辖区道路隐患,联合县安监、交通、公路、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交通部门要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涵洞和桥梁等路段实施重点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增加设置急弯、陡坡、长下坡路段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禁令标志,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交通、安监、公安交管部门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滑坡段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县交安委办公室要挂牌督办,彻底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做好安全提醒、提示。
(二)加强农村道路秩序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交通、路政等单位深入调查分析农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科学调配警力,通过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措施,重拳出击,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对农用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报废的报废,该拘留的拘留,特别是对违法拉载中小学生的农用车和摩托车,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并通报县教体局。各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农用车、摩托车的管理和治理。县交通局要与公安交管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营运行为,重点加强崔庙常公路、崔西路、河崔路、招丈路、花两路等客车通行道路的巡查管控,及时查处客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非法营运农用车上路行驶。县文广局要对景区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劝阻,消除安全隐患。各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专人参与到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强农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三)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牌证核发工作。县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严把机动车登记、检验关,严把驾驶人考试、审验关,坚决杜绝为不合格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挂牌办证。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农用车的登记、检验及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审验工作,不得违规为拖拉机及驾驶人上牌办证,凡违规为农用车办理牌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交通局要严格货运车辆的检验关,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发放关,从源头上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存在。
(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各自职能开展以农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为重点、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县文广局、政府信息网站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上开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活动宣传专栏,集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县教体局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拒乘农用车”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家长加强自我防护;要通过召开学生会、家长会、家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及家长拒绝乘坐“三无”车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各镇要充分利用镇村集市、庙会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采取张贴通告、印发公开信、制作展板、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严重违法行为要通过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群众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五)强力推进农村劝导站工作,加大违法车辆劝导。各镇要督促农村劝导站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支持劝导员履行劝导职能,县公安交管大队各执勤中队要经常指导和协助交通安全员和农村劝导员严守出村口和主干道路,重点加大对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对不听劝导或屡次违法不改的驾驶员,镇政府要重点加强教育并及时联系交管部门采取法律手段进行严管教育,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盯住不放,确保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制订具体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问题发生,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形成全民参与、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做到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县公安交管、路政、运管等执法单位要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不断细化卡点设置、安全防护、拦车检查等操作规程,确保执勤人员自身安全,坚决防止因执法方式不当等问题引发社会负面影响。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县交安委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