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实力的意见
麟政发〔2017〕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麟游追赶超越步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财源体系,实现财政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实力的意见》(宝政办发〔2017〕14号),现就大力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实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县“十三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市前列、高于省市平均水平,财政总收入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创新财源建设方式和财政投入方式。以财源增长、结构优化、财政增收为核心,以资金投入、政策扶持、上下协作为调控手段,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项目拉动、园区带动作用,集中整合资源,择优重点扶持。着力壮大高效支柱财源,巩固优势优质财源,培植新兴后续财源,优化区域特色财源,开拓挖掘潜在财源,全面调整优化财源结构,增强财政实力,为建设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麟游提供持续的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将培植壮大财源摆到富民强县建设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大发展、大财源”观念和“抓经济工作重在抓财源建设”的思想,构筑政府强力推动、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县镇配套联动的财源建设大格局,推进全县财源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抢抓机遇、发挥优势。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一带一路”倡议、关天经济区发展战略等政策机遇,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产业等比较优势,促进财源建设合理有序布局。加快煤炭资源优势向财源优势转化步伐,实现工业经济新突破。发挥生态环境优良、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促进以健康养生和旅游文化产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
——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整合资金资源,集中扶持优势产业、骨干税源企业和发展潜力大、产业融合度高、辐射带动范围广的优势特色产业园区突破发展。
——创新机制,重点扶持。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落实并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奖励扶持和考核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的积极性。
——质量并重,效益优先。坚持效益优先,注重经济效益和财税贡献率,着力扶持投入产出率高、税收回报率高的企业和项目,以财源建设引导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助推财源建设;注重生态效益,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消耗向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
(三)奋斗目标
到2020年,力争我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较“十二五”末实现翻番,分别达到13亿元和4.3亿元,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8.3%和15.2%。税收收入比重稳定保持在80%以上。
二、我县财源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推动工业提质增效,壮大骨干财源
1.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麟北煤田开发建设,确保5个煤矿达产达效,加快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现代化煤化工示范基地、煤炭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煤炭运销公司的建设,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向长链条、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拓展,切实提高煤炭生产效益,提升县域经济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实现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升值和财政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煤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
2.加速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煤炭资源转化利用,形成以园区为承载,煤炭企业为主导,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为重点的工业发展格局。加快天堂循环经济科技工业园、招贤物流科技工业园及崔木建材工业园建设,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推动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煤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
(二)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植后续财源
1.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将市场税源主体培育和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紧密结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推动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做大做强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培植新兴财源。对优势骨干企业,采取项目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鼓励其提质增效;对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采取创业贷款贴息、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帮助其尽快达产运营。到2020年,工业企业达到40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户,全力构建麟陇新型能源开发经济带,打造渭北旱塬区域板块增长极。(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办)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国家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我县生物、药材、矿产等丰富的资源条件,依托天堂循环经济科技工业园区,引进一批生物制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企业进驻麟游,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新兴产业引领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牵头单位:县招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财源建设
1.发展现代农业。以畜牧产业、冷链蔬菜产业、瓜果产业、优质玉米基地、核桃基地建设为切入点,把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做好“强果、兴牧、扩菜、优粮”文章,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使我县农产品向高端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县文广局、财政局、扶贫办)
2.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引进、培植壮大农产品深加工等龙头企业,提高蔬菜、核桃、小杂粮等绿色无公害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生产效益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县招商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
3.进一步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突出“互联网+”模式,构建覆盖城乡的电商经营网络。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引进大型企业和知名品牌,统筹规划,强化措施,构建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使其在综合效益快速增长的同时带动财税贡献实现零的突破。(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县供销联社、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
4.大力培育特色村镇,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经济发展目标,打破村镇界限,大力支持特色产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提高吸引力和集聚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量、科技含量、品牌知名度,帮助其做大做强,形成局部产业聚集区,着力打造特色经济强镇。(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县招商局、供销联社、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
(四)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业,培植第三产业财源
1.加快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坚持把县城当做景区打造、把镇区当做景点包装,以碑亭4A级景区为引领,持续挖掘隋唐历史文化资源。整合旅游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等专项资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集中资源推进景区景点建设。依托我县历史文化悠久、自然生态等优势,加快建设隋仁寿宫·唐九成宫国家遗址公园、慈善寺景区、千佛院旅游度假村等旅游景点,加快建设住宿、餐饮、娱乐、生态养生等旅游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产业规模和档次,打响集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知名品牌。建设麟游革命历史博物馆、崔木重点镇,不断发展壮大红色旅游产业。(牵头单位:县文广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林业局、招商局、交通局)
2.大力支持旅游文化宣传促销。采取市场主体宣传促销、政府以奖代补的方式,做好旅游文化宣传促销。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利用公交车身流动广告、地铁和周边大中城市车站广告牌等进行宣传,每年给予一定的宣传费补助。对面向省外旅游市场宣传麟游旅游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费用补助,重点支持策划开发生态(避暑)养生、乡村生活体验、隋唐文化探秘等二日及以上深度旅游产品和大型旅游宣传活动。创新促销模式,支持景点捆绑促销,政府出资购买部分景点门票,让利旅行社和游客。大力支持旅游文化品牌建设,围绕提升麟游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重点支持传统文化观光、隋唐园林文化旅游等特色产品、旅游企业以及旅游服务知名品牌建设,力争到2020年,打造2—3个具有省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产业品牌。鼓励个人和旅行社拓展客源,鼓励、奖励县内外个人通过旅游协会等团体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麟游景点和文化、生态旅游;对年接待麟游县境外游客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周边城市合作旅行社,根据增长情况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和支持省内重点旅游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托管经营等方式开发麟游旅游资源,带动和培育县内宾馆、饭店、景区、旅行社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广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林业局、招商局、交通局)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商品零售业。做好商业、市场、餐饮、娱乐等消费性服务设施的改造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更多人通过网店等形式投资创业,推动我县第三产业不断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广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林业局、招商局、交通局)
4.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产业发展。编制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支持大型煤炭物流企业在我县建立分公司,不断壮大实力,进一步提升物流服务能力和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五)狠抓项目建设,切实增强财源后劲
1.设立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和招商引资奖补专项资金。大力引导发展带动能力强、财税贡献高、环境污染少、发展前景好的非煤产业及涉煤相关产业,积极引进全国500强企业等大企大商,着力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引擎,积极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财源体系,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实现财政收入良性增长。(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招商局)
2.狠抓打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的急需项目。优先选择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对财政贡献较大、持续性强的项目,加快释放项目财源红利,推动在建项目尽早达产、成熟项目尽早开工,特别是加快园子沟煤矿、招贤煤矿、园子沟煤炭物流园区、天堂循环经济科技工业园区、麟法高速、通用机场等产业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使落地项目早日达产达效,切实增强财源建设和经济发展后劲。(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文广局、财政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招商局)
3.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生态先行的理念。在发展产业、引进企业时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提早应对和重视解决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大气水体治理等问题,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确保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着力增强财源发展的可持续性。(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招商局)
(六)强化财政管理,拓宽增收渠道
1.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完善税收保障措施,健全税源管控体系,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依法加强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和欠税管理,对税收优惠到期的要及时恢复征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制止越权减免税费行为。加强税源监控,建立纳税评估与税收预警机制,加大稽查力度,防止税收流失;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税,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应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更为广泛、严密的税源及税收监控管理体系。强化税源事先预测分析、事中横向评估、事后稽查改进,进一步提高重点税源增收增长率。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加强土地储备和经营,增加土地出让收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
2.盘活国有资产。坚持活化城市资源,经营静态资产,以资产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以经营换收入;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重点,精细调度,严格控制国有资产闲置,分类安排、合理配置区域国有资产。完善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对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城镇土地开发经营、矿产、水域滩涂、林业、城市广告、文物文化等公共资源及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大宗国有资产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使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通过运作转化为新的财源。(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文广局)
3.培植地方税体系。及时研究国家税制改革的政策、方向及对地方财力的影响,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征,及时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凡完全属于地方税种或地方分成比例较大的产业,要做大税收总量和基数,在中省税制改革中占得先机;凡完全属于中央税种或地方分成比例较小的产业,应在延长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上多做文章,以新产业、新业态培植新的地方主体税源。(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工信局)
三、健全保障机制,形成财源建设工作合力
(一)健全规划引导机制。将财源建设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实现重大财源建设项目空间布局与产业空间布局同步,与经济发展目标一致。各重点产业主管部门要将产业发展规划与财源建设规划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实现产业发展与财源增长的良性互动;各镇要立足实际,按照“适度超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的原则,认真编制各自财源建设规划,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持续竞争力。
(二)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格局,及时优化更新项目库,定期淘汰落后项目,补充科技含量高、市场行情好、创税能力强的新项目。每年第四季度,公开征集下一年度财源建设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精心编报一批符合政策导向的好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项目资金问责制度。
(三)建立环境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财税、金融、土地、环保等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的政策,重点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结构性减税、增值税转型、扶贫产业优惠等财税政策,鼓励其购置先进设备,加快技术改造。定期开展涉企收费项目等清理清查,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引、育、留、用”相衔接的人才工作新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奖励力度,加快引进培养一批产业技术研发领军人物和团队。
(四)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逐年加大投入,统筹使用,针对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建立以结果和效益为导向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财源建设信贷投放,充分发挥财政贴息、信贷奖励、风险补偿等政策导向作用,激发金融机构支持重点财源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坚持放宽领域与降低门槛相结合,除国家明令限制的领域外,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认真落实财政奖励、贷款贴息、土地扶持等优惠政策,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专业园区招商、产业集群招商,着力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税收贡献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认真研究中、省、市调控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对接和项目库建设,力争将更多的财源建设项目列入上级政策扶持范围。积极争取中、省、市各项扶持经济发展的资金和政策,助推我县财源建设。
(五)建立财税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程(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获得陕西省科技进步奖,且年度实缴当地入库税收达到规定指标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经评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或省级新产品,且年度实缴税收达到规定指标的企业给予奖励。设立重点税源企业纳税上台阶和新增骨干税源企业专项奖励,完善纳税大户等奖励办法,激励纳税大户、骨干税源企业不断涌现、提质增效。
(六)健全税源监控机制。坚持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建设财源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实时掌握财源变化情况,重点加强对煤炭销售、建筑安装和住宿餐饮等重点税源的监管;调整完善社会化综合治税考核奖励办法,调动部门协税护税积极性,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税收征管合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立完善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动态监控系统,随时掌握税源变化,增强收入工作针对性。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重点抓好资源环境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增强政府调控实力。严格落实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规范企业财经行为,增强企业纳税意识。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源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征管部门和有协税护税义务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全县财源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定期研究财源建设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县财源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将财源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年度财源建设工作开展、资金管理使用、财税指标完成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将各成员单位落实县政府财源建设各项安排部署及县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督查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各有关部门财源建设工作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财源项目培育、申报、争取给予经费支持,对财源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项目预算给予重点倾斜,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狠抓财源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