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麟政办发〔2017〕76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3日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提升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城市精细化...">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7〕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提升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17〕64号)要求,现就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为目标,围绕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突出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协同解决社会民生实际问题,提高标准,规范行为,落实责任,实现常态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努力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幸福。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按照“绿、洁、畅、亮、美、齐”的要求,构建市政设施配套齐全、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市容环境美观整洁、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坚持“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全面提高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重点依托我县“部门联动、高位监督、资源共享、协作高效”的数字化城管系统,按照“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问题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考核评价”七个环节高效闭合的工作流程,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优势作用,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网管办。
(二)提升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水平
在市场监管、税务、交警、银行、卫生、邮政、电信、公交以及商业零售、宾馆饭店等窗口行业,深入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教育活动,加强管理,规范执法,提升效能,重点解决部分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语言不文明、着装不整齐、投诉记录不健全等问题,树立窗口单位的文明形象,展现市民的文明素质。
1.窗口单位: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站、银行、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宾馆、环卫、供电、燃气(供热)、风景园林、物业服务、自来水、市场监管、税务、“110”、派出所、交警、市民中心、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博物馆、县游客服务中心等。
2.窗口单位测评标准: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3)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有诚信公益广告);
(4)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6)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7)设有无障碍设施;
(8)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
(9)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10)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11)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2)加强志愿者服务站点建设,有志愿者固定场所标志及标识、落实值班人员、常态化志愿者队伍(花名册)、服务项目公示记录、服务设施设备齐全。
各窗口行业单位除执行以上测评标准外,严格执行各行业标准。
3.窗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1)对行业所属窗口单位创文工作负主体责任;
(2)指导和开展创文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文工作氛围;
(3)监督检查所属窗口单位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文明服务标准;
(4)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水平“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
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推动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看病上学、养老托幼、公交出行、食品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治污降霾等民生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带来的新变化。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抬高工作标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创文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工作任务、测评标准、完成时限“一口清”,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窗口服务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拿出办法,更加重视服务水平、文明用语、工作效能的提升,确保创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2.宣传教育,强化素质。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市民素质。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3.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围绕城市管理精细化、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提升、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严格按照测评标准和行业文明规范服务要求推进,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4.强化考核,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文明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把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共同安排,共同布置、共同落实,倒排时间,建立台账。县文明办将本实施方案分配任务纳入各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作为年终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问题较多又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县住建局采用电话督办、发督办通知单、现场督办等形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将任务落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文明办、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