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麟游县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7〕61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麟游县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7日麟游县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7〕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麟游县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麟游县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防震减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提升我县震害综合防御能力,依据《宝鸡市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方案》(宝政办发〔2015〕7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带动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到2020年,实现我县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创建任务
(一)指标体系
1.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指标体系。一是贯彻落实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是健全地震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三是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地震监测预报指标体系。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实现省、市、县地震台数据实时共享,地震数据传输连续、安全、可靠。增加数字化流体观测项目2个,全县地震前兆观测项目达到8个。建立台网运行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单台运行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强化震情监测,做好异常落实和显著性地震事件应对,及时处置地震谣传事件;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工作制度,按时开展震情会商会。三是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每个镇建成1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点、1处灾情速报点、1-2处地震宏观观测点,配备防震减灾宣传员、灾情速报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制定《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考核办法》《观测员工作职责》《宏观异常上报规则》等各种规章制度,每年组织1次“三网一员”培训活动。
3.地震灾害防御指标体系。一是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工作。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完成县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制定地震小区划成果管理使用办法,在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运用地震小区划研究成果,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二是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与抗震加固工作。统筹开展城乡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制定房屋普查工作方案。对全县范围内危旧房屋和既有建筑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制定危旧房屋抗震加固规划,加快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任务,制定医院、交通、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将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加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效果验收,凡验收不达标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房屋产权登记。四是建设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建成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地震监测、应急指挥、震害评估等功能,建成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优化地震灾害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五是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等创建活动。
4.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一是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县、镇两级政府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卫生医疗单位、社区、农村、工矿企业等制定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并录入地震应急预案数据库,每年以自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应急检查。二是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成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发挥震时地震应急指挥、紧急震情会商等各项功能;建成能够实现省、市、县视频连接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等功能。三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成县政府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健全各级涉灾部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救援队伍具备1小时内在灾区开展救援工作的能力,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24小时内得到安置;加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训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四是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每年组织1-2次全县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定期组织开展所有学校、社区或企业等各类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五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立大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征用机制;完善县地震应急装备库,配置应急车辆及相关设施。六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5—10个,每个新建小区建成1处以上应急疏散场所;统筹安排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医疗、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做好避难场所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健全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案,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进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做好防震减灾“六进”及广场宣传,开展地震科普流动宣传,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建成不少于1 处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6.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指标体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防震减灾经费预算管理;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严格防震减灾责任考核,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健全地震工作机构,充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在职继续教育。
(二)重点项目工程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项目。建成1处地下流体观测点,确保地震监测数据的稳定传输。
2.震害防御基础工程。一是完成主城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二是制定地震小区划成果管理使用办法。三是在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运用地震小区划研究成果,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
3.城乡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程。一是对全县范围内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普查。二是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任务。三是制定并实施学校、医院、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方案。四是制定危险房屋抗震加固规划,加快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
4.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一是建成并完善县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地震内网与公安内网视频系统互联互通。二是配备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等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县地震应急装备库,备齐搜索与侦检仪器、动力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各类应急装备,配置应急车辆及相关设施,备齐先进的单兵救援装备和地震现场工作队设备。
(三)责任分工
各镇和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更要协调运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县地震局负责防震减灾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标准)的制定、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相关重点项目的实施;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确保新、改、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负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保养;负责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建筑抗震新技术,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验收。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创建资金并监督使用。县发改局负责建设工程立项环节抗震设防要求意见的审查。县国土局负责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预警、防治,制定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县安监局、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可能造成地震次生灾害的相关企业检查监督,防控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定期对各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县水利局负责对城镇供排水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检修维护,预防可能由地震引起的湖坝垮、河决堤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定期对各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县交通局、电力局负责做好本行业基础设施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在建设工程选址时,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并运用地震小区划成果;会同县地震局,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根据规划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建设,设立应急标志牌;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房屋抗震性能普查;负责制定县区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危旧房屋加固、改造规划并监督实施。县民政局负责地震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与管理,灾害发生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县教体局负责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知识的教育,组织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定期开展中小学校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县文广局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县科技局负责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实施防震减灾科技项目。县卫计局负责制定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医院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确保所有建筑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各镇为本辖区防震减灾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统筹负责辖区内的创建工作,组织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机构建设。 县政府成立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震减灾示范县创建总体工作部署、检查指导和考核认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地震局)、交通局、电力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局、卫计局、扶贫办、应急办、团县委、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震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创建活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强化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持。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地震部门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地震预报预警、综合防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综合防御及应急处置的科技水平和能力。
(三)强化宣传发动和群众参与。各镇、各部门要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防震减灾示范县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工作,经常性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加快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全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