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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27 00:00


麟游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麟政发〔2016〕3号

 

九成宫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麟游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

   

关于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推进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幸福家园,推动美丽麟游建设上台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基础上,科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网格化管理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创新县城管理手段,提高县城管理标准,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县城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县城功能,彰显文明城市新风采。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遵循城市建设发展客观规律,科学合理规划,重视城市设计,突出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现隋唐历史文化特色。坚持建管并重。树立建设和管理并重的思想,创新管理体制,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人性化管理,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公开办事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社会舆论监督。坚持创新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形成权责分明、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全员参与的管理新格局,逐步推广,采用城市管理数字技术,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城市管理流程,构建科学有序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机制。

(三)目标要求。坚持“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管理方针,按照“绿、洁、畅、亮、美、齐”的要求,构建市政设施配套齐全、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市容环境美观整洁、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全面提高县城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独具特色魅力的渭北旱塬最美县。

 “绿”:绿化生机盎然。县城公园、游园、绿地、广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道路绿化、居民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河道沿岸绿化同步推进,加强绿化造型精品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并重的县城绿地系统,巩固提高国家园林县丞创建成果。

    “洁”:环境清洁卫生。城区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完好率达到98%;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清扫率达到100%,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居民家庭环境整洁卫生,消除垃圾围城和卫生死角,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处理及时规范,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果。

“畅”:道路平整顺畅。县城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及时,路面平整坚实,附属设施配套完善,无通行障碍与安全隐患。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科学,通行秩序良好,交通安全便捷。

“亮”:夜景流光溢彩。县城出入口、大型广场、公共绿地、县城雕塑、桥梁、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建(构)筑物、户外广告及繁华商业区门头广告全部灯光亮化;城区路灯设施完善,维护维修及时,亮灯率达到98%以上,亮、灭灯时间误差不超过5分钟,形成靓丽的县城夜间景观。

“美”:面貌优美舒适。县城景观特色鲜明,绿地、道路、河流和各种建(构)筑物风格协调一致,环境优美,适宜人居;城乡结合部、县城出入口、住宅小区环境面貌进一步美化;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到现场环境整洁、文明施工的要求;户外广告、临街橱窗、牌匾、门头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整齐统一、美观大方;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

“齐”:市容整齐规范。城区停车场、集贸市场等公用设施布局合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城区学校、广场、市场周围及主干道路两侧无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道路护栏、指示牌、灯箱广告、消防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等公用设施标识风格一致,管理到位,道路两侧架空管线逐步下地。

二、强化推进措施

(一)实施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提高县城管理效能。按照“分工协作、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抓总,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协调统一的县城管理运行机制。把城区划分为23个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管理人员、管理内容、管理标准,建立县、部门、街道和网格管理员的联动管理模式,形成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实现无缝化管理。建立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有关部门要分别组建快捷高效、反应及时的巡查队伍,对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公共场所实行不间断巡查管理,在责任区内实行市容、环卫、市政、绿化综合巡查、综合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破坏绿地、乱倒垃圾、乱停车辆、非法占道、乱贴乱画、破坏市政设施等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组建由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和九成宫镇参与的县城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实行综合执法统一管理,解决和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继续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和门店经营人员参与县城精细化管理活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信息平台,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基础优势,对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和市容市貌管理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管理,建立统一的县城管理数据库。加快建设覆盖城区的县城管理动态监控网络,推广应用“城管通”等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设备,建立并扩展县城管理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打造集数据管理、动态监控、行动指挥、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县城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管理、监督与服务一体化。

(三)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精细化管理目标落实。针对县城环境出现的阶段性突出问题,按照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目标,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背街小巷、违章建筑、环境保护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一条街一条街地治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不留任何空白和盲区。每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立即转入正常管理,做到整治一项、巩固一项,整治一片、巩固一片。

(四)严格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县城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破坏市政设施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县城管理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工程。实施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县城面貌,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实施城东片区提升工程,新建东大门标志性建设项目,打造城东片区城区绿化新景点,全面改善城东片区生态环境;实施智能停车场工程,对城区空地、单位院落统一规划停车场、停车位,从根本上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实施集贸市场提升工程,提升改造城区原有两处集贸市场,新建栗川村综合市场和晴翠路瓜果饮食市场,切实解决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问题。

(六)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县城精细化管理预警机制。县城各管理单位都要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危机,组建突击队或应急预备队,制定危机处理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击任务,能够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遇到突发问题,各部门间相互协调,联手行动,努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快捷处置能力。

三、加强工作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以县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九成宫镇为成员单位的县城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承担县城精细化管理日常工作。坚持县城管理职能单位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县城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县城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县城管理各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管理合力。各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级级落实。

(二)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县城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的监管职能。对各部门(单位)城区精细化管理责任区、门前三包责任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巡查,对没有完成和出现的问题要督促解决,结合环境卫生综合评比活动进行通报。建立媒体曝光制度。对县城管理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曝光,接受公众监督。各级各单位对上级督办事项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跟进解决问题,反馈答复处理情况。落实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部门履行县城精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内,严格奖惩,对县城管理精细化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实行黄牌警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进行通报批评,有效推动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多元投入。按照县城精细化管理标准,准确核定县城管理经费,逐步增加县城管理经费。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县城公用事业改革,支持鼓励外来资本和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县城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的县城管理资金投入新格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大力普及科学健康文明地生活方式,引导发动全县机关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县城管理工作,激发广大市民自觉爱护家园、美化环境的主人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县城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1.县城精细化管理职责与任务;

2.县城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

3.县城部门牵头分区段包抓城区精细化管理安排表;

4.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附件1:

县城精细化管理职责与任务 

一、县住建局

负责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部门编制专业规划;负责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绿地日常管理和公园广场的日常管理维护;实施城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督促城区各单位积极履行县城管理职责和包抓责任区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县城区广告设置的审批及监督检查;开设建筑垃圾填埋场,督促各建筑企业按规范要求清运建筑垃圾,定期进行填埋处理;负责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依法处理过境车辆乱抛乱洒等污染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

二、县工信局

负责所属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重点加强九成宫市场、东大街市场管理)。抓好所属企业管理及出租门店的日常管理。

三、县交通局

负责班线客车管理,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和货运车辆的管理;加强对车站内部与周边卫生管理,规范营运秩序。

四、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规范城区个体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五、县卫计局

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

六、县林业局

负责县城河道的日常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及河堤各类设施维护;负责城控区地下水井开采的审批和乱采地下水的清理;打击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破坏堤岸、污染河面、河道排污等违法行为。

七、县公安局

负责县城区内路口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及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县城区内街道行人、车辆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依法打击影响城市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县环保局

负责落实县城区域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水环境、大气、噪音等污染的处理和防治工作。

九、县文广局

负责所属景区的管理工作,及时报道城市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曝光违反城市管理方面的不文明行为。

十、县民政局

负责对沿街或其它公共场所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十一、县国土局

负责县城区内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县城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置和管理工作。

十二、联通、电信、移动、广电公司及邮政局、电力局

负责做好城区所属配电箱(柜)、电线杆、电话亭、邮政报刊亭、邮箱、阅报栏等设施的维护;负责所属管线维护、管线入地工作。

十三、县公路段

负责县城区所属国道、省道的修整、绿化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和养护。

十四、县供销联社

负责兴元市场的管理。

十五、九成宫镇

负责城中村、城郊村、城乡结合部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管理和违规建筑、乱搭乱建等行为的查处及整改落实。


附件 2:

县城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制定《麟游县县城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

一、市容市貌

(一)户外广告

1.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统一规划,按照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设置。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到期后未拆除的,由户外广告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粉饰、更换。

3.结合逐步推行的立面改造工程、街景特色,统一设置安装外框支架,色调应与县城整体风格相协调,合理配套亮化设施,兼顾夜间亮化效果。

4.条幅、气球、气拱门等宣传设施应按规定的地点、时间和要求设置,不得乱系石块等固定物,不得固定在树木、杆线及标识牌上,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

5.对破损、到期闲置、无主的广告牌、横幅以及城市街道两侧废弃的杆线、报栏、公示牌等应及时清除、修复。

6.城区设置的户外广告位应设置不少于20%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内容应及时更新,到期广告及载体及时拆除。

7.户外广告及其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完好。户外广告设施空置超过六十日的,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内容设置公益广告。

8.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住宅小区及地面等小广告应及时清理,清理后要达到与原基础基本一致,不得破坏原风貌。

9.城区路名牌、地名牌、门牌等标志应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格设置,并保持安全、整齐和完好。

10.城区公交车站亭、公交车车体广告要美观大方,与整体环境协调一致。

(二)沿街建筑物

1.各类沿街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造型、色彩、装饰以及屋面设施应当符合县城规划总色调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2.沿街建筑物不得安装外挑式遮阳(雨)篷,空调外机机位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米。空调冷凝水应接入排水管网,不得直排地面,新建建筑物应预留空调外机平台和冷凝水管道。

3.建筑物门窗防护栏应规范统一,不得超出墙体立面,对破损、锈蚀的应及时拆改或修复、刷新。

4.逐步对沿街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实施改造,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定期清洗粉刷,不得污损,发生污损的应及时清洗或刷新。

5.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原设计风貌、色调、结构,不得破坏墙体,影响城市容貌。

6.临街建(构)筑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门窗,门面装饰、装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通道,建筑垃圾应按要求存放和处置。

(三)交通秩序

1.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城区交通秩序良好,道路通行畅通。

2.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识,做到醒目齐全和更新维护及时。

3.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在停车线内分类停放,相对集中车头朝向街面,不得占用盲道,保持整齐和人行道畅通。

4.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的停车泊位(场、点)内,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

(四)经营秩序

1. 沿街商户不得在店外经营及店外展示商品,店外游艺、娱乐活动需经住建部门审定,店内商品摆放一律不得超出墙体外立面,保持店外整洁、卫生。店内不得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2.书报(售货)亭等不得擅自张挂张贴宣传品,周围不得摆放其他物品,所展示的书籍、报刊应整齐美观。

3.经批准设置的夜市摊点等应标志醒目,按规定时间、地点经营,不得乱搭乱建,摆放的物品上架整齐,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污水、垃圾不落地。

4. 废品收购点、洗车点、修理点、石材加工点、铝合金加工点、小餐饮点一律进场、进店经营,经营物品、生产工具等不得外露,禁止占道洗车、机动车修理店、小吃店等油污污染地面。

二、环境卫生

(一)街道

1.路面及人行道两侧无垃圾、无污泥、无污水、无油渍、无瓜皮果壳、无烟头纸屑、无杂草、无建筑垃圾,按道路保洁等级标准对路面环境卫生实行12小时动态保洁。

2.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清晨普扫,白天保洁,百米范围内不得有5处以上的白色垃圾,垃圾落地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3.保持路面和人行道的清洁干净见本色,路面积水及时清扫,不得出现1平方米以上的积水路段,不得污染损坏。

4.人行道、绿化带内无弃砖、石块、杂草等杂物,无乱堆乱放,店面装修临时占道需经许可并设置围挡,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沿街广场、树木、市政设施等载体不得悬挂、晾晒衣被等物品。

(二)设施

1.合理规划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形成覆盖全城区的保洁网络体系。

2.对现有破损的环卫设施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环卫设施功能完好。

3.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环卫设施周围无堆积垃圾。垃圾桶(箱)等环卫设施定期清洗,外观清洁,设置保洁人员责任标志。

4.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并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理。垃圾运输车辆每日进行清洗,外观清洁、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撒滴漏。

5.各类杆线、书报亭、售货亭、宣传栏、标识牌、邮政信箱、交通护栏、公交站台等设施外表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擦洗,对破损设施及时修复或更新。

6.公厕保洁及时,无积垢,无异味,水冲设施良好,厕内及周围无杂物,地面无积水,夜间照明良好,导厕牌设置合理。

(三)公园广场、河道

1.落实城区公园、广场环境卫生责任制,环卫设施设置合理,设立公示牌,明确保洁人员。

2.公园、广场内道路平整,设施完好,无垃圾、杂物、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扯乱挂。

3.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水体无污染,河道岸边无垃圾杂物。

4.严格污染源的管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严禁污水直排。

(四)居民小区、单位庭院

1. 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及时更新养护绿化,乔灌花草配套、立体化多层次绿化,无裸露土地;绿地草坪定期修剪、浇水,适时施肥和防治病虫害,清除四害孳生地。

2.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外立面定期清洗,无有碍观瞻物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安乱装、乱扯乱挂现象,绿地、道路、楼道、室内无垃圾杂物,无废弃物、无积尘、污垢,亮化设施完好无缺损,亮化正常。

三、绿化美化

(一)绿地绿化严格按规划设计种植,绿化修剪及时,无裸露土地,无病虫害。

(二)城区街道、国道、省道两侧树木、绿篱、花草等及时修剪、养护、补缺,无枯死残缺;行道树树围内不得有杂草和裸露土地。

(三)乔木、灌木、花草布局均衡,做到协调美观、层次分明、造型有特色、常绿和落叶植物配比得当。

(四)绿篱、绿化带、绿化箱体、绿岛等绿化区域内无垃圾杂物,无空缺,无晾晒物品,无违章广告,无依托树木搭建或饰挂物品,人行道树围内无杂草;绿化带内禁止种植农作物。

四、亮化设施

(一)严格审批亮化设置方案,新设门头招牌同步进行亮化设计。

(二)加强综合立体亮化效果,大型亮化工程与楼宇亮化、广告亮化、树木亮化、河道亮化、庭院亮化相互映照相互协调,外观图案、灯彩光色特色鲜明、相互映照。

(三)新建建筑物和改造改建的临街建筑亮化设施应与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四)城市照明应与建筑、道路、广场、园林绿化、水域、广告标识等照明相协调,兼顾夜晚照明及白昼观瞻,满足使用功能和夜景效果。

(五)按城市照明亮化规划要求逐步对亮化工程提档升级,及时新建、更新改造亮化设施。

(六)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应按要求启闭亮化设施,亮化设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确保亮化灯饰的文字图案全面和正常安全开闭。

五、施工现场

(一)城区拆迁工地、建筑施工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化围挡,按要求美化景墙,有超过1/3的公益广告。施工场地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出入口路面硬化;及时清除工地生活垃圾,无污水污泥外流。

(二)工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时冲洗后上路,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车辆、地点清运,做到密闭运输,车轮不带泥行驶,不沿途抛撒泄漏。

(三)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作业,不得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工程竣工后及时清除余土余料,做到工完场清料净。

(四)各类施工、建设工地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文明作业,及时采取措施治理扬尘等各类污染。

六、集贸市场

(一)各集贸市场按规划要求合理配置环卫设施和公共厕所;道路畅通,有专门停车场地,并有专职人员管理秩序;合理规划季节性临时摊位,合理设置农民自产自销场所。

(二)市场有除“四害”设施和措施,确保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市场内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证照齐全,各类食品经营制度和经营产品台帐资料齐全。

(四)建立有足够力量的保洁人员队伍,实行保洁责任制度;垃圾实行袋装化或桶装化,地面摊位整洁,通道畅通,地面平整,无乱放杂物、垃圾,下水道,排水沟内畅通清洁。

(五)市场内无乱贴乱画的野广告。

七、市政设施

(一)城区道路、桥梁、广场、路灯、供水、排水、燃气、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到位,确保安全、完好、清洁、美观。

(二)供水、供电、交通、通信、商业、体育、服务等设施合理配置和设置,定期维修养护,保持完好整洁,无乱涂乱贴,乱写乱画现象。

(三)城市道路路面(含人行道)平整,无坑凹,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现象,原则上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破路。各种窨井盖平整完好。

(四)临街无架空杆线,及时清除废弃电线杆等废弃设施。


附件3:

                                县城部门牵头分别包抓城区精细化管理安排表

区段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备注
碧城路西段北片(北大街中轴线以西、种子公司西围墙以东、碧城路中轴线以北、碑亭路以东,含镇头庄) 县委办 政法委、团委、妇联、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农工部、统战部、党校、民政局、档案局
碧城路西段北片(普润街中轴线以西、西大街中轴线以北、碑亭路中轴线以东、碧城路以南) 人大办 信用联社、公安局、法院、九成宫镇
西海苑(含公园、广场、碑亭广场) 政府办 住建局、林业局、文广局
西大街东段北片(北大街中轴线以西,普润街北段中轴线以东、西大街中轴线以北、碧城路中轴线以南) 政协办 政府办、人大办、统计局、住建局、审计局、卫计局、招商局、供销联社、新华书店、电信局、移动公司、工商联、安监局、人武部
永安路东片(酒厂十字以南、永安桥以北、永安路中轴线以东,官坪西路中轴线以西) 检察院 工信局、农业局、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联通公司
永安河官坪新区段(官坪东路以西至官坪西路以东、北至永安河与杜水河交汇处) 住建局 永安路新区辖区各单位、林业局、九成宫镇
东大街南片西段(桑园街北段中轴线以东、东大街中轴线以南、杜阳路中轴线以北、国税局以西) 卫计局 工信局、农行、工会、教体局
凤凰路、永安路西片(凤凰路以南,永安路中轴线以西,官坪新区供热站以北) 工信局 民政局、住建局、石油公司、九成宫镇
西大街西段南片(普润街北段中轴线以西、杜阳路中轴线以北、碑亭路中轴线以东、西大街西段中轴线以南) 交通局 文广局、电力局、公路段、卫计局、九成宫镇、发改局、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住建局
青莲山片区(杜水河以南,环山路、青莲西路以东、青莲东路以西) 住建局 九成宫镇、公路段
桑园新村片区(桑园街南段以东、青莲路与杜阳路交汇处以西、杜阳路中轴线以南、杜水河河堤以北) 九成宫镇 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
东大街东段北片(种子公司西围墙以东、麟溪路中轴线以西、东大街及杜阳路以北) 林业局 交通局、石油公司、九成宫镇、工信局、公安局、科协、农业局
祁家河片区(麟溪路中轴线以东至加气站,含祁家河组、长麟核桃加工厂、雅各布尔羊肉加工厂) 九成宫镇 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局、农业局、林业局
杜水河东段(南大街大桥中轴线至污水处理厂) 林业局 住建局、交通局、气象局、卫计局、信用联社、农业局、石油公司、九成宫镇
碧城路东段北片(北大街中轴线以东、碧城路中轴线以北、桑园街中轴线以西及庙沟) 教体局 粮食局、老龄办、住建局、工信局、林业局、九成宫镇
杜阳路西段南片(南大街中轴线以西、自来水公司西墙以东、杜阳路以南、杜水河堤以北) 财政局 交通局、住建局、烟草局、公安局、农业局、工信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九成宫镇
东大街西段南片(南大街中轴线以东、桑园街北段中轴线以西、东大街中轴线以南、杜阳路中轴线以北) 工信局 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粮食局、发改局、文广局、信访局、九成宫镇
东大街西段北片(南大街中轴线以西、桑园街北段中轴线以西、东大街中轴线以北、碧城路中轴线以南) 供销联社 地税局、农行、住建局、财保公司、寿保公司、信用联社、工信局
官坪新区东片(官坪东路中轴线以东、环山路以西) 教体局 住建局
杜水河西段(南大街大桥中线至西海湖橡胶坝) 林业局 住建局、烟草局、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九成宫镇
东大街东段北片(桑园街北段中轴线以东、种子公司西围墙以西,东大街以北) 国土局 工信局、卫计局、教体局、林业局、住建局、民政局、九成宫镇
东大街东段南片(国税局以东、东大街及杜阳路交汇处以西、东大街中轴线以南、杜阳路中轴线以北) 卫计局 卫计局、国税局、信用联社、邮政局、电信局、粮食局、农行、农业局
西大街东段南片(普润街南段中轴线以东、南大街中轴线以西、西大街中轴线以南、杜阳路中轴线以北) 人社局 农业局、水利局、盐务局、邮政局、教体局、电力局、网络中心、住建局、工信局、市民中心各单位


附件4: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工信局

171

10

9

500

3


东大街市场

171

7


300

3


百货公司

500

23


1400

12


九成宫市场

400

21

15

760

16


饮食服务公司

480

16

26

1450

17


宏达建材公司

146

33



4


食品公司

500

19

13

1838

15


药材公司

659

27

58

1425

9


酒厂

600

51

12

890

16


金麒麟药厂

450

34

340

230

7


原商业局

90

5


432

1


原县建

106

3


315

4


商业综合公司

140

9


792

2


原木器厂

300

3

21

440

2


兴元招待所

320

6

28

540

5


必康嘉隆制药公司

170

9

24

120

3


木器厂

410

14





晴翠路临时市场

130

10



2


合计

5743

24

546

11432

121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发改局

122

5


300

3


粮食局(前后)

285

13

9

614

4


镇头粮站及加工厂

300

21


980

7


粮油议价公司

240

12

36

548

3


杜阳路家属区

120

4

13

290

1


碧城路粮食家属楼

90

9



3


合计

1157

64

58

2732

21


扶贫办

521

11

27

700

15


农业局

337

13

45

710

4


农机公司(前、后)

220

13

36

1110

4


种籽公司

152

9

7

460

4


县兽医站

200

8

40

480

4


园艺站

369

23

45

405

4


合计

1799

79

200

3865

35


卫计局

156

7


280

4


计生服务站

323

26

44

550

4


县医院

3100

96



15


中医院

977

38


1370

26


老年公寓

328

8

12

120

4


妇幼保健所

195

21

53

470

7


疾控中心

298

10

40

630

4


合计

5700

232

149

3970

68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教体局

80

5


420

2


教研室、进校、电教中心

275

10


380

6


西小

228

15

10

80

5


镇头小学

609

24

54

331

8


镇头中学

639

16

10

1470

9


体育场

170

26

80

370

11


职中

1149

62

4

760

12


碧城路1—3号住宅区

316

48



6


九成宫中学

2600

130

150

1900

5


麟游中学

3990

180

190

2800

9


合计

10056

521

498

8511

73


信用联社

720

17

33

650

7


九成宫信用社

88

2

4

32



合计

808

19

37

682

7


水利局

102

7

11

60

2


水管站

421

9


490

3


麒麟花园小区

130

8


770

2


水利局住宅楼

110

4

18

580

2


自来水公司

300

7

69

610

4


林业局

248

5

12

560

4


林业站

197

7

5

154

1


林产品经营公司

70

7

18

45

1


合计

1578

54

133

3269

19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公安局

344

13

22

640

4


交警队

102

1

13

140

1


派出所

120

8


76

1


消防大队

70

6


30

4


合  计

636

28

35

886

10


广

电影公司

150

18

65

690

3


唐井

50

4


30

1


博物馆

352

10

24

50

3


剧团

90

4

15

490

2


37#大殿

190

25


300

8


游客服务中心

224

56

100

300

19


合计

1056

117

204

1860

36


交通局

213

13

27

490

5


农村公路管理站

340

3

31

418

4


汽车站

340

4

43

320

2


运输公司

320

25

102

430

8


麟龙驾校

150

6


367

5


合  计

1363

51

203

2025

24


生资公司

100

37

11

650

10


兴元广场

354

11

10

310

3


碧城路供销社后

40

24



6


城关供销社(武商)

270

15

8

210

4


合计

764

87

29

1170

23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九成宫镇政府

224

56

100

300

19


九成宫村委会

154

4

0

320

1


服务楼

200

19

0

1150

6


西社区

100

3

24

200

3


东社区

148

3

5

130

2


九成宫饭店

150

4

45

350

6


桑园南街私人建房

106

11

10

600

7


镇头湾组(杜阳路自建商住楼)

1200

7

110

1440

3


青莲路镇头湾组自建商住楼

1505

46

136

125

8


碧城路村民建房

140

9

0

0

8


永安路栗川村私人建房

1870

25

28

1870

5


青莲新村

505

26

0

720

2


桑园街私人房

70

5

0

154

1


祁家河组

3900

145


1560

46


向阳新村

458

12


305

5


合计

13202

375


9224

122


福利公司

480

18

32

810

8


碧城路家属区

90

4



1


合计

570

22

32

810

9


医保中心

39

3


168

2


市民中心

420

14

5

3800

15


劳动保险公司

100

1

9

100

3


合计

559

18

14

4068

20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住建局

156

6

24

80

3


东大街商品楼

190

18


1450

6


10个公厕

400

28

50

450



桑塬北街物管楼

90

8


840

2


职中大门东侧商业房

260

23

30

720

5


设计院

158

5


500

3


老家属院

180

12

65

240

3


气象观测场东侧2层楼

70

9

17

530

3


桑塬B区

210

11

35

1300

3


永安路开发房

500

20

56

1260

6


永安小区

120

4

16

450

1


原食品厂

350

11

450

140

3


酒厂家属楼(物管)

210

14

32

1120

4


青莲山停车场

210

15

130

260

7


碧城路住宅楼

70

4



2


县委住宅楼(物管)

130

16



3


燃气公司

660

23


368

4


安居苑小区

950

34

420

3360

6


祁家河停车场

1800

23



11


合   计

6714

284

1322

13068

75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邮政局

邮政局

500

15

7

1030

14


邮政家属区

240

17

27

234

4


合计

740

32

34

1264

18


农行

农  行

60

3


300

1


东大街、北大街农行家属区

120

10


370

2


合计

180

13


670

3


电力局

电力局

823

35

26

2160

20


九成宫宾馆

290

30

50

1100

10


合计

1113

65

76

3260

30


石油公司

石油公司

497

28

75

580

11


加油站

300

8


280

2


市场监管局

工商局

364

10

52

590

6


药监局

148

4

24

380

3


县委大院

145

16



8


政府大院

557

56


700

15


国税局

369

16


1160

5


国土局

106

6


420

1


总工会

175

7

1

420

4


地税局

338

29

43

1000

11



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单    位

人行道

面积

(m2)

树木

(株)

花坛

(m2)

建构筑物立面面积

(m2)

电杆\路灯杆\监控杆(个)

备注

移动公司

224

7


450

3


新华书店

86

3

6

302

1


盐务局

145

11

27

890

2


武装部

430

36

14

900

13


法  院

204

17

15

1650

9


公路段

660

17

105

1710

6

包括原公路段

检察院

165

6

36

420

3


烟草公司

288

2

26

440

1


气象局

405

16

54

240

3


电信局

228

11

4

800

6


党  校

172

20



4


财政局

427

8

37

740

4


金麒麟大酒店

480

6

50

1960

3


人保公司

82

4


200

4


财保公司

206

5


645

4


唐林苑小区

1397

24


163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