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6〕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麟游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4月14日
麟游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年)》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法治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法治能力建设,为建设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麟游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推进简政放权。依法取消、承接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执行职责。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行政许可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杜绝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推动行政许可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2016年8月底前,全面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编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监察局)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严格追究责任。(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夯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2016年度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推进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强化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组的聘任、考核、激励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实际及时梳理执法依据,夯实执法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减少多层多头执法。整合行政执法力量,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继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未参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不予发放执法证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提案,切实改进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严格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
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坚决纠正和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五)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确定行政复议专职人员,保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强化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衔接,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当事人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类型选择最适当的依法解决途径,有效化解矛盾和争议。(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法治政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科学安排部署。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镇、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于2016年4月底前报送县政府,并抄送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3.严格考核。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对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要在7月上旬和12月中旬,书面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抄送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