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5〕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稳定,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政府文件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23 00:00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5〕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稳定,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加之冬季节日集中,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多。全国的冬季大火教训非常惨痛,上海静安区“11·15”大火、云南独克宗古城大火、山东寿光“11·16”火灾、深圳光明新区“12·11”火灾等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本行业、本部门的管理内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格局,提高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    

二、全面发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镇、各部门、行业系统要在冬春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人流、物流集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久拖未改和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停产停业等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严格奖惩,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各部门、行业系统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考评体系,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负责人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的单位,要追究单位法人的主体责任。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工作措施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严格奖惩措施,切实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