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及准入标准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不超过购买县城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40%;
4.在本县无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县住房困难标准;
5.符合以上条件且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租房。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县户籍的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或非本县户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2.在本县城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县城镇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县城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县城镇无自有住房。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线按照我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为上限确定(按照2023年度统计数据2542.8元/月·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低于18平方米确定(农村自建房不计入住房面积)。家庭总资产上限(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为购买一套 70 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 40%(约12.6万元)。
二、申请公租房,需提供的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4.低保证、低保存折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等。
(二)新就业职工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毕业证、招录文件或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4.本人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三)外来务工人员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资产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5.1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等。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人员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陕西保障房”微信公众号,进入微申请,选择申请行政区“麟游县”,如实填写“基本信息”,选择“保障类型”,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完成提交”。还可以通过政务大厅电脑,登录网址:http://wt.shaanxizfbz.cn/.进入个人中心注册实名账号,完成注册后登录填报申请资料,选择“申请行政区”、查看须知、“填报家庭信息”后,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完成提交”。同时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纸质申请资料一份。
2.按照省市要求及《陕西省公租房管理平台》运行模式,采用线上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级审核确认,申请人员在网上“提交完成”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申请人员信息采取部门联审、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以及住房状况等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7—7963011
办公地点:县住建局202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lyxzfbzzx@163.com
政策提示: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全程不收费、无中介、不代办。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公租房从申请到分配均有规范流程,审查程序严格,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咨询。如遇有人以帮忙办理公租房为由收取“中介费”“代办费”等情况,请务必提高警惕。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