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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拟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4 15:21 浏览次数: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麟游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麟游县常丰镇常乐村二组,四址范围:具体征收范围以勘界图为准。拟征收土地面积0.4926公顷(7.389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徐矿麟游10万千瓦农光互补(升压站)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能源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4日至9月18日(十个工作日)。拟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常丰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常丰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常丰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