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16:06 浏览次数:

为常态化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有效降低城区蚊、蝇、鼠、蟑螂密度,预防媒介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爱卫办决定在县建成区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

2024年10月8日-10月9日(出现天气等不可抗原因时间顺延)

二、消杀范围

对县城建成区内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餐饮门店、农贸市场、公园绿地、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点、垃圾存放处、汽车站、粮站、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聚集区域、交通干道周边等公共区域病媒生物进行集中消杀。

三、消杀要求

1.县爱卫办将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餐饮门店、农贸市场、公园绿地、垃圾站中转站、污水

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集中消杀。

2.九成宫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开展集中消杀,主动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做好鼠迹清理和蟑螂、鼠尸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3.九成宫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室内外卫生死角,清除积存污水、淤泥、杂草、垃圾和泔水,做到密闭收集及时清运,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衍。

四、注意事项

1.投药期间广大市民要做好食品、粮油等物品储藏,断绝鼠粮,并对消杀区域内进行清扫鼠粪、封堵鼠洞、修补鼠咬痕迹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鼠尸,提高防制效果。

2.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投药期间安全宣传,制定集中消杀安全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消杀安全防范,防止消杀药物中毒发生。

3.本次消杀统一使用溴敌隆(稻谷)、12%高氯毒死蜱乳油、15%氯氟醚顺氯可湿性粉剂、拜耳氯氰菊酯悬浮液等低毒高效消杀药品。请广大市民照管好儿童及宠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一旦误食,应立即送就近医院救治。

4.喷雾消杀时,请广大市民将食物、蔬菜、瓜果、活鱼等生活用品进行封盖并妥善保管,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5.消杀药械必须在指定的消杀服务机构购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消杀药械。

6.咨询、举报电话:

县爱卫办:0917-7961883

县疾控中心:0917-7962392

县医院:0917-7960420

麟游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编辑:( 县卫健局)
信息来源: 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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