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24年7月30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4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为1号的信访问题为:宝鸡正能农牧有限公司超出正常养殖场面积;该养殖场部分养殖废水顺山体肆意流淌,导致周边4-5公里范围内气味难闻,特别是夏季高温,情况严重。 | 麟游县 | 经查,该养猪场附属设施为16.59亩,符合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政策规定,养殖场面积未超出备案用地面积。该养殖场西、北两侧为山沟,未发现粪污排放痕迹;养殖场东、南两侧为沼液还田用地,现场未发现沼液。养殖场5月份进行了沼液还田,过程中产生粪污臭味,还田后已对土地进行整地旋耕。 | 是 | 企业编制还田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在沼液还田利用时,严格控制作业强度和作业面,及时翻土覆盖,防控异味产生。各职能部门和九成宫镇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按照沼液还田方案规范操作,严防异味扰民。 | 是 |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