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30 18:16 浏览次数:

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24年7月30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4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为1号的信访问题为:宝鸡正能农牧有限公司超出正常养殖场面积;该养殖场部分养殖废水顺山体肆意流淌,导致周边4-5公里范围内气味难闻,特别是夏季高温,情况严重。

麟游县

经查,该养猪场附属设施为16.59亩,符合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政策规定,养殖场面积未超出备案用地面积。该养殖场西、北两侧为山沟,未发现粪污排放痕迹;养殖场东、南两侧为沼液还田用地,现场未发现沼液。养殖场5月份进行了沼液还田,过程中产生粪污臭味,还田后已对土地进行整地旋耕。

企业编制还田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在沼液还田利用时,严格控制作业强度和作业面,及时翻土覆盖,防控异味产生。各职能部门和九成宫镇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按照沼液还田方案规范操作,严防异味扰民。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


编辑:( 县生态环境局)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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