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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4-04 10:54 浏览次数:

2023年,我县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健全,服务方式不断创新,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为县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为10191.59万元,较上年减少21.8%;归集人数为5869人;提取住房公积金9609人次7212.67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4户1327万元。

全县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33个,其中2023年新增开户单位20个,新增缴存职工607人。缴存单位和职工按性质分类,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183个3265人,其他企业单位50个2638人。

二、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

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宝市房金发〔2023〕23号),我县2023年度月缴存基数不低于1950元/月,月缴存基数不高于20700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提取政策调整

根据《关于扩大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宝市房金发〔2023〕37号),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由房屋所有权人以及配偶扩大至直系血亲。

3.贷款政策调整

(1)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的通知》(宝市房金发〔2023〕34号),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扩大异地公积金贷款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从省内和关中平原城市群,扩大至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取消异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提供至少一方宝鸡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条件限制。

三、其他重要事项

持续完善“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清单,大力推广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优化为全程网办服务模式。不断拓展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应用场景,将缴存人账户设立、汇(补)缴、职工调动等14项业务纳入线上办理,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和网上自主开户已实现免审批即时办结。依托婚姻信息查询系统的数据共享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线下核查,实现职工网上申请,后台核实审批,职工实时掌握办理进度的租房提取新模式。持续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周末延时、预约、上门等特色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办事群众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宝鸡公积金”品牌擦得更亮。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麟游管理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