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民法院 发送失信预警告知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发布日期:2024-04-30 18:05 浏览次数:

“任某,若你在十日内仍不履行,我们将按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日前,麟游县人民法院办案团队通过电话,向任某发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任某了解到被纳入失信名单的后果后,主动还款5844元。据了解,这是麟游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失信预警告知书。

今年4月,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与任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该公司申请麟游县人民法院对任某强制执行,让其支付欠款10782元。立案受理后,任某支付了5000元案款,并承诺尽快给付清剩余案款。在履行期届满后,办案团队多次督促,任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怠于履行。为此,办案团队向任某发出“惩戒预警”,收到告知书后,任某当即还了剩余案款。

据了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是麟游县人民法院对履行期限届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善意提醒,告知书中载明被纳入失信名单后的不利后果,并给予一定期限督促其主动履行,这是麟游县人民法院力促执行工作的新尝试。

编辑:( 温瑶瑶)
信息来源: 宝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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