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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政协麟游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4-22 17:42 浏览次数:

类别:B类

签发人:刘文斌

麟教体函〔2024〕3号

赵志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闲置校园校舍合理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镇化加速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城镇集中安置、交通网路高速发展等多重因素叠加受力,农村人口不断向县城流动和聚集,部分乡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因生源减少、办学效益较低及布局调整等原因,导致部分校园校舍出现闲置。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及县情实际,在县闲置校舍领导小组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印发了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的通知》(麟政办函〔2012〕44号),明确:全县所有闲置校舍均整体划归县教体局处置,按照首保教育、其次考虑农村公益事业的原则,留足留够教育用地和校舍,优先保证教育发展,对因公益事业需要,确需划转由镇、村或有关部门使用的,按有关程序妥善处置。对全县139所闲置校舍进行了分类处置,其中:①整体划拨教育部门,优先保证教育使用的9所:崖窑小学、旧庄初小、叶家塬小学、永丰小学、河西小学(非现崔木镇河西小学)、桑树塬中心小学(原丰塬小学)、花花庙小学、麻夫小学、伙口小学;②整体挂牌出让,收益用于教育投资的4所:水磨沟小学、河滩小学、桑树塬小学、紫石崖小学;③整体移交村上管理,用于公益性建设的86所;④整体移交村上拆除,消除安全隐患的33所;⑤整体移交县文广局,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7所。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会同处置工作成员单位对有关校舍办理了移交手续。

2013年初,根据九成宫镇人民政府申请,将原定于整体挂牌出让的紫石崖小学闲置校舍移交村上用于村部建设使用。2015年,对于村上已用或计划用于村级事业发展的,且基本无恢复校点可能的叶家塬小学、旧庄初小、河西小学(非现崔木镇河西小学)、麻夫小学、伙口小学共5所闲置校舍整体移交所在镇、村用于幸福院、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场所、医疗室等镇村公益性场所和村部等村级阵地建设。对于原定挂牌出让的水磨沟小学、河滩小学、桑树塬小学3所闲置校舍,经我局咨询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部门,因原土地为村集体土地,县教体局无产权,不能进行资产整体评估和挂牌出售,且基本无恢复校舍的需要,全部移交所在镇、村用于幸福院、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场所、医疗室等镇村公益性场所和村部等村级阵地建设。

2016年至2022年底,因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出生率逐步降低以及学生随进城务工父母自愿转入县城学校及县域外其他学校就读等因素影响,九成宫镇中心小学、崔木镇洪泉小学、常丰镇庙湾小学、九成宫镇良舍小学、九成宫镇澄铭窑小学、招贤镇阁头寺小学、丈八镇中心幼儿园、常丰镇中心幼儿园、崔木镇中心幼儿园、崔木镇北王幼儿园等10所学校学生逐年锐减变为空壳学校。

二、处置利用意见

1.崖窑小学、永丰小学、花花庙小学3所学校移交所在镇用于幸福院、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场所、医疗室等镇村公益性场所和村部等村级阵地建设。桑树塬中心小学(原丰塬小学)交付九成宫镇合理使用。

2.崔木镇洪泉小学、九成宫镇良舍小学、九成宫镇澄铭窑小学3所学校,根据全县城镇规划布局,充分考虑教育中长期发展及省市关于建设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特教学校建设等发展需求,此3所学校继续作为教育用地用产,由县教体局管理使用。

3.常丰镇庙湾小学、招贤镇阁头寺小学、丈八镇中心幼儿园、常丰镇中心幼儿园、崔木镇中心幼儿园、崔木镇北王幼儿园等6所小学(幼儿园)移交当地镇政府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4.九成宫镇中心小学现由县发改局用于建设麟游县苏陕协作培训基地项目,该工程现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正在办理交付九成宫镇人民政府的资产审批手续。

截至目前,校舍处置利用意见已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已安排专人对涉及移交处置学校资产进行了登记,我局正在对接县财政局办理资产移交批复手续。下一步我局将细化落实乡村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处置利用的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管理,盘活闲置资源,促进教育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李华,电话:0917-7963642)